5月26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省,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开展调研,与我省有关方面进行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主持座谈会。
陈建国指出,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为引导、支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普遍要求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中央批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河北是农业大省,在“三农”工作中,很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希望大家为这部法律修改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王刚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调研组到我省调研,有利于使这部法律的修改更加符合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体现河北农民的呼声。这是对我省法治建设特别是保障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大力支持。调研组对我省有关工作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一些具体意见,我们将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省农民合作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