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交警李明:做一个百姓心中好交警
李明正在宣传交通知识。钱春 摄
最美交警李明。钱春 摄
长城网唐山5月5日讯(钱春 记者 金宗明)李明同志,男,中共党员。1977参加工作,1995年从警成为一名光荣的交警战士。在交警大队任民警、副中队长、副大队长等职。自参加工作以来,满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之情,扎实工作,无私奉献,见义勇为。 1994年为此获“河北省首届见义勇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特别是调交警工作以后,他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2003年被河北省公安厅授予“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4年4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北省劳动模范”;2008年4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5年6月,被区政府评为第四届敬业道德模范,被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7月,被省委评为全省“百姓心中的好官”。 在工作面前,他是“拼命三郎” 在秩序管理岗位,他始终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指导思想,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把主要精力和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他以身作则,战严寒,斗酷暑,迎着黎明的曙光上岗,伴着满天的星星回家,为广大民警做出了表率。 由于在海水中救人,被冰冷的海水刺激,再加上日复一日超强度工作,导致他患上了腰椎增生、哮喘、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他始终以顽强的意志与民警一同战斗在交管工作第一线。同广大民警一道用辛勤的汗水和心血铸起了一道坚实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钢铁长城。 在警卫前导岗位,每次接到警卫开道任务后,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和任何情况下,也无论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他都将保证警卫车队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 时刻将保证警卫车队行车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认真部署警卫开道工作,制定道路沿线警力部署方案,检查警卫开道车辆车况是否良好、油料是否充足、通信工具是否完好、装备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充分做好警卫工作的前期准备。 根据交通警卫工作的特点,李明同志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实地勘察警卫路线,了解路面状况,计算出主要干线起止点里程,标明主要途径地点,绘制警卫路线示意图。在此基础上,制定警卫方案,合理部署警力,明确人员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主动请缨,不惧艰险,担负为区赴川救援车队开道保卫任务;在灾区的十几天里,他不分昼夜抢救伤员、慷慨解囊捐款捐物,他被灾区的一切感动着,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满腔热忱感动着周围的人。在工作中,他驱车几十万公里,累计完成各级交通警卫任务100余起,其它交通保卫任务500余起,无一起出现安全问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 在交通参与者眼里,他是“安全卫士” 2013年10月,按照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李明同志分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他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深入研究交通安全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全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乡镇、每一个学校、每一个村落、每一个家庭,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他积极联合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9次,下乡入企业进学校共134家,发放宣传单28万3千余份,悬挂标语320条,展出展板1620余块(次),为企业车队和中小学校讲授交通安全课65课时,受教育人数达40.2万余人。 他主动联系以丰南实验一小西校区为试点,选派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副校长、辅导员和监督员,同时创新讲课模式,聘请在校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多媒体图例并用教学法,与学生互动,使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易理解易掌握。此模式正在全区中小学校推广 他制作了专题教育片,与文体局联系作为电影下乡片首播出,覆盖全区所有483个社区、村庄。根据农村村民的出行特点,编印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万份,利用农村集市、人员集中的场所将资料送到村民的手中,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2014年6月,公安部交管局开展了2014年全国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他主持制作的三件参赛作品全部获奖,其中微电影《疯子》获得二等奖,海报《毁》、《老寿星新编》分别获得三等奖和优秀奖,为河北省、唐山市交警系统争得了荣誉,同时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了优秀的交通安全宣传素材。 他与丰南电视台协调,通过向全区群众发出文明交通倡议、不定期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参与交通。积极参与唐山交通文艺台《交警说事》栏目,每月一期节目,既警示了交通参与者,又拉近了交通民警与群众的距离。同时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随警作战,报道交管工作开展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并积极向中央、省、市电视台传送优质稿件,提高宣传高度,扩大宣传范围。2014年4月30日、5月1日,中央电视台CCTV-4《中文国际》频道以及多家国家级、省级媒体连续播出了以丰南交警为题材标题为《河北唐山警方持续严查酒驾涉牌违法》电视新闻片,引起了全市广大群众的关注。2014年以来,先后在各级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362篇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群众心里,他是“爱心使者” 扶贫帮困,助人为乐,是李明经常做的事情。参加工作以来,他帮助的群众有50余人,捐款捐物累计达到3万余元。 2013年2月3日,丰南区大新庄镇郭岭村一名女子胡某某给丰南交警大队打来电话,对副大队长李明的无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电话中该女子已泣不成声,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名女子讲述道,其自幼父母双亡,是一名孤儿,平日全靠乡亲们接济。长大成人后终于凭借自己的双手找到一份工作,勉强维持生计。可就在2013年1月22日(大年三十)那天,自己骑电动车在外出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身体多处骨折。1月24日,正在大新庄镇走访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明得知情况后,来到家中,送来2000元钱,并安慰自己尽快振作起来,安心养伤,树立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 2014年11月18日晚9:40,李明如往常一样在大队值班备勤,突然接到邹燕芳的求助,称自己为广州海森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刚才搭乘出租车从丰润飞机场到丰南时,将一个箱子丢失在出租车后备箱内,箱内有一份涉及资金2800多万元的新城区唐人街招商标书、公司的各类国内外证书以及一万五千元现金。由于其不记得出租车车牌号和司机的外貌特征,手中仅有一份机打的出租车发票,无法联系到该出租汽车,所以希望民警帮助。李明同志立即安排大队值班人员根据发票上的车牌号冀BT615T查询该车驾驶人信息。通过查询,该车登记的联系方式是一个座机号为空号,而通过查询该车辆违法信息发现,2014年3月30日,该车曾经处理过一次违章,民警抱着试试的心态拨通违章处理者的电话。该人确认该车为自己的车,但是该车为一辆黄标车,已于2014年8月份送去报废中心,办理了报废手续,线索再一次被掐断。李明同志连夜赶到唐山市机场公安分局,当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他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召集唐山市所有出租车公司车辆,询问在晚上失主打车的时间段,有哪辆车曾经拉过从三女河机场到丰南的乘客。经过努力,终于查到车牌号为冀BT9177的出租车曾经在该时段走过符合条件的路线,当李明同志将电话打给该名司机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后备箱有乘客丢的东西。终于,在凌晨三点多时,被送回到失主手中。接到失物的瞬间,邹燕芳激动得热泪盈眶,接连表示对丰南交警大队的感激之情。 虽然李明同志取得了领导的认可、群众的赞誉和较高的荣誉,但他只是淡淡一笑,说自己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该做的本职工作,他决心用自己的智慧和务实精神,用一颗赤诚之心尽职尽责,用一颗仁爱之心服务人民,为公安交管事业谱写新的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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