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船体” 红了 但版权的小船不能说翻就翻
导语:“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这句话是不是红遍朋友圈了?来自于漫画作家喃东尼创作的“友谊的小船”。寓意友谊经不起考验,说变就变。律师、医生、护士、媒体记者、科技人员……各行各业的友谊小船近来都“翻”了一遍。本该高兴的事,但作品火了,原作者也崩溃了! 人红是非多“帆船体”也一样
随着话题的热潮,漫画家喃东尼这一条“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漫画让他的微博粉丝数涨到92万。过去一年里,喃东尼都在画这两只“蠢企鹅”,他常常“嘲笑”他们太胖了,所以当有一只企鹅变瘦了,“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这条漫画让他微信平台阅读量翻了一倍达到1万,之后的连续创作带来了50万以上的阅读量,新晋网红话题“帆船体”也随之而来。不少网络用户将漫画中的文字修改、替换,进行“二次创作”。 “喃东尼”通过形象绘制、文字编写将作者的技艺、情感及智力活动固定下来,传达了特定的感情与思想,无疑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依法应受到保护。在这一前提下,网络用户以对漫画所配文字进行修改的方式进行“二次创作”,便侵犯了原作者对漫画的改编权。 原作者“喃东尼”“崩溃”的声明 “翻船”漩涡给喃东尼带来知名度和阅读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面积的抄袭。他在自己的公众号发文称,“这几天崩溃了”。朋友、粉丝动不动就甩给他一个链接,打开一看,没有署名,没有出处,甚至侵权内容也有10万次以上的阅读量,“比我这儿都多”,喃东尼用了14个感叹号表达自己的愤怒。 10万+的阅读量却不足十人为原创付费 让喃东尼感到郁闷的是,作品火了,企鹅也被玩坏了,但整个事件好像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喃东尼说,也有愿意付费的,他在后台收到了很多私信求授权,但太多了,他实在回复不过来,他坦言已经没时间专心创作……对于用了或者想用,愿意支持原创付费的,可以根据使用给500—3000元不等,喃东尼在微信公众号上给出了他的支付宝账号。 在接受采访时,喃东尼说:“付费情况非常不理想,不足十个。 侵权如何界定? 只改“翻船”的文字可以吗? 对于“翻船体”漫画而言,漫画与文字同为构成作品的元素。在众多网络用户保留其漫画内容,仅就文字进行更改、替换的情形中,网络用户在主观上多不具有维持原作品同一性的意图,而是相信自己在进行新的创作;在客观方面,互联网上在传播“翻船体”时也少有对来源的标注,这同样说明了传播者并不具有指涉原作品的意图。 在二次创作过程中,网络用户除未经许可修改、沿用了原作品之外,还擅自使用了“翻船体”漫画具有独创性的逻辑结构与表达方式,其行为构成对改编权的侵权应无疑义。此外,根据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翻船体”漫画的修改、转载等利用方式不同,其还可能涉及对作者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著作权权项的侵犯。 更多“10万+”更大赔偿额? 由于诸多侵权行为在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异,在侵权作品数量相同时,其传播情况将成为确定侵权责任,以及赔偿范围的主要因素。通过传播确定责任范围的另一个优势在于,微博、微信在转发量、网民评论情况、阅读量等证明传播情况的事实的获取上,具有显著的便易与可靠性,有利于认定事实、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此外,虽然新媒体的传播具有鲜明的渠道依赖特点,不能简单地将侵权作品的阅读量等同于原作品丧失的阅读量,但侵权作品利用原作品的内容优势,获得传播效果的事实无从回避,“传播广者责任重”并无法理障碍。 不赚钱、标出处就可免责? 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对著作权的误解是,只要并非出于营利目的,并在传播时注明来源与作者的,就不构成侵权。虽然互联网以分享为核心精神,但这一观点在现行法律上并无依据,对于作品的使用仍应当依法获得著作权人的明确许可。对于包含“翻船体”作者在内的著作权人来说,虽然与使用人并不存在许可费用上的分歧,却也经常面临一个两难局面:选择做出许可或维护权利均会付出高昂成本,而无论他们如何选择却又无法制止泛滥的侵权行为,因此不得不从开始即对大多数侵权行为予以容忍,从而使得并无法律依据的“沉默许可”在互联网上泛滥开来。 呼吁:弥补相关法律存在的漏洞权利人要有版权意识 在我国,改编权的内涵与范围经历了立法上的扩张。1991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曾经将改编行为定义为以原作品为基础,对作品表现形式或用途进行改变,创作新作品的过程。在这一理解下,改编权的核心是对原作品形式的改变或转换,典型适用情形为将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剧、电子游戏等,其权利保护范围相对有限。此后,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时则删去了这一限定,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于改编权的内容表述为“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制度弹性大幅增加。当务之急,是弥补著作权相关法律存在的漏洞,同时,权利人也要有版权意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据中新网、长城网、新华网、北京日报内容综合) |
关键词:翻船体,二次创作,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