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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活动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杨雅荃 2016-04-27 08: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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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

    河北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杨雅荃 摄

  长城网4月26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杨雅荃)为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确保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河北省检察院、省扶贫办、省民政厅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预防犯罪和扶贫计划同步推进

  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与全省扶贫工作“两步走”的部署同步推进,2016年至2018年,主要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八大专项行动和“五个一批”工程,重点加强对全省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预防工作,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为2018年实现全省90%贫困人口脱贫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和巩固扶贫攻坚效果,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严格督查问责保持动态推进

  省、市两级检察院和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强化责任,建立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定期逐级督查和约谈制度,选择扶贫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被动滞后的检察院和扶贫部门,主动进行约谈。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开展年度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不高以及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检讨责任、限期整改。

  同时,为保障专项工作的持续性,专项工作要实行动态推进,坚持一年一部署、一年一阶段、一年一验收、一年一通报,根据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形势任务需要,实行年度工作重点和政策策略的动态调整,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

关键词:整治,犯罪,扶贫,预防,犯罪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