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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维权发力,“鲜榨果汁”无果汁的潜规则该打破了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4-19 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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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天气逐渐暖起来,街头鲜榨果汁也火了起来。近日,记者分别在北京街边饮料店、快餐店、超市等购买了5种果汁,其中3种系商家口中的鲜榨果汁,2种为超市销售的标称“100%果汁”的瓶装果汁,并将其作为样品送检。检测结果显示,5种果汁样品中,只有3种样品含有果汁(其中一种仅含少量),另外2种不含果汁。

  鲜“诈”果汁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

  “老婆饼”里没老婆很正常,但“鲜榨果汁”不含果汁就令人瞠目了。其实,也没啥奇怪的,因为所谓“鲜榨”或“现榨”,多数不是“榨”出来的,而是“诈”出来的。

  其实,鲜榨果汁从“榨”沦为“诈”是公开的潜规则,市场监管混乱可见一斑。早在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声称为现榨饮料”;同一年,中国饭店协会也表示,正制定《饭店餐饮业鲜榨果蔬汁标准》,剑指勾兑行为。但酝酿了很多年,鲜榨果汁“国标”依旧难产,勾兑果汁以“鲜榨”或“现榨”的名义大行其道,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

  商家逐利、监管乏力、标准缺失等多个因素叠加,造成了今日鲜榨果蔬汁品的乱象丛生,凸显了夏季饮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鲜榨果汁”不“鲜榨”,暴露问题亟需正视

  厂家是罪魁祸首

  既然你要生产鲜果汁,首先应该是果汁,而不是勾兑产品;其次应该是鲜果汁,而不是陈旧品。然而,一些厂家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用成本仅为2元钱左右的勾兑产品,竟然在市场上冒充鲜果汁售卖,价格达到30多元。这种无良厂家必须挨重重的板子。

  经销商沦为帮凶

  经销商从厂家进货,至少要进正宗货,不能进歪货。或许经销商不能辨别正宗货和歪货,但发现厂家的疑点没有呢?发现了告知没有、举报没有?是否与厂家沆瀣一气共同坑害消费者?不管经销商有意还是无意,消费者从你手中买到的是毒汁而非鲜果汁,经销商肯定也该挨板子。

  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无论果汁还是饮料,安全都应摆在第一位。当鲜果汁成毒汁,成为危害消费者的“隐形杀手”时,监管部门是脱不了干系的。监管部门或者会说,人手少监管不过来,我们介绍了很多辨析果汁真假好坏的办法,对消费者尽到了提醒义务。然而,人手少是所有行业监管部门都存在的问题,这不是监管部门的借口;消费者不是专家,你介绍的专业知识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懂并能运用。鲜果汁成毒汁,监管者必须该板子。

  消费者有责任

  夏天到了,喝点果汁,无可厚非。但假如已经发现果汁有问题,消费者是否敬而远之?孩子多喝白开水,大人适当喝喝茶,对身体有好处,并非一到夏天就非喝果汁和饮料不可。俗话说“病从口入”,就是这个道理。当下肥胖孩子多,孩子尤其是家长可否知道这是勾兑产品惹的祸?

  “鲜榨果汁”无果汁的“历史”该终结了

  急需建立饮品国标

  防止鲜果汁成毒汁,需要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当务之急是建立饮品的相关国家标准,同时进行全程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才能促进饮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监管不能“勾兑”

  提高监管和打击的力度,才是有关部门查处伪劣食品的应有态度。然而,对于四处存在的“鲜榨果汁”,对于瞬间即可完成的制假和勾兑过程,对于动辄需要运用监测设备的检测成本,专业的监管力量难免显得无从下手、力不从心,监管面临效率不高、对象难确定等难题。

  维权需要发力

  可以说,维权才是对“鲜榨果汁”的最佳识别。假“鲜榨果汁”不仅涉嫌制假售假,而且涉嫌欺诈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条款。在食品包装袋上一个“最”字都会被处罚20万元的背景下,对假“鲜榨果汁”应该不会缺乏处罚的手段与力度,相信只要消费者能够选择维权,则不仅可让相关商家得到惩罚,消费者本身也可按照权益保护规则获得数倍赔付。

  维权犹如杠杆,维权越积极有效,杠杆的作用就越强,监管力量就越能被放大。因此,对于普遍存在的假“鲜榨果汁”,除了教会消费者去识别外,更要在此基础上,引导和激励他们去依法维权,运用消费者自身的力量,才能保证鲜榨果汁不“变味”,为消费者带来凉爽与健康。

  (据长沙晚报、扬子晚报、西安晚报等综合)

关键词:鲜榨果汁,监管,维权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