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向“沦陷广告”亮剑
导语:日前,湖北利川某楼盘在重庆发放的促销广告,因打出“重庆沦陷,利川坚守”、“重庆PM2.5 250”等敏感口号,引来重庆市民的强烈不满,指其有诋毁重庆形象之嫌。重庆江北工商部门对该楼盘重庆代销处进行了查处。根据新《广告法》,这家楼盘的开发商有可能面临最高100万元的巨额罚单。 制造“重庆沦陷”噱头的广告才是沦陷 是营销广告的彻底沦陷 创意虽然体现出了“水平”,却也滑落了基本的道德内裤。“重庆沦陷”是一段伤痛的记忆,这种炮火中的重庆记忆,对于重庆的每一个人来说,不管是亲历的老者,还是如今的青年,都有着不能言说的伤痛。当开发商把“重庆沦陷”当做卖点的时候,丢失的是儒商精神,让我们看到的是如今的商人成为了刺龙画虎的纹身青年。 这样的商家显然是不会得到想要的回报的。宣传的效果倒是达到了,可是也丢失了原本该有的形象。想依靠“重庆沦陷”来拯救“沦陷的楼市”,也是想当然的。首先,人们不可能仅仅依靠一则广告就决定购买房子。其次,拯救楼市的沦陷也指望不上广告的创意。说一千道一万,拯救楼市不能指望农民工,不能指望大学生,而是要依靠开发商理智的放弃对楼市暴利的依赖心理。争取购房市民需要的是价格的回归,是质量的提升。从这个角度来看,“重庆沦陷”拯救不了楼市的沦陷。 是商业道德的沦陷 利川那家房企的老总在道歉中,将原因归咎于“法律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最终“导致监管失误”。事实上,深层原因在于开发商利欲熏心,搞起楼盘促销来几乎失去了底限与理智,唯广告效应、轰动效应、博人眼球是举,哪管其促销手段与广告会不会背离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的道德规范,也不管它会不会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存在明显的地域歧视。 可以说,“重庆沦陷,利川坚守”广告沦陷的不是重庆,而是商家的商业道德,一旦商业道德沦陷,不管它在哪个城市打广告,那些城市都可能“躺枪”、“被沦陷”。与此相印证,这个“重庆沦陷”广告竟还有个“武汉”版本,内容跟重庆版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把重庆变成了武汉。看来,这起广告事件绝非无意为之,确实不能道歉了之。对类似广告,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以儆效尤。 “沦陷广告”遭重罚一点也不冤 违反《广告法》 根据事件的最新进展,重庆市工商部门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新《广告法》中的有关规定,可能会对这家楼盘的开发商开出最高100万元的巨额罚单。而在我看来,“沦陷广告”被重罚其实一点都不冤。首先,开发商本身并不具备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资质,这类信息只能由环保等少数指定机构和部门发布;其次,PM2.5是个动态值,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可能不一样,该广告用固定数值替代动态数值既不妥当,也不科学。仅凭以上这两点,就可以断定该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明显违反了《广告法》中的有关规定。 涉嫌恶意贬低竞争者 “重庆沦陷”这样的字眼,不但诋毁了重庆的城市形象,而且会直接对重庆市本土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形象和信誉带来损害,这又涉嫌恶意贬低竞争者,同样违反了新《广告法》中的有关规定和条款。所以说,“沦陷广告”既缺德又违法,现在面临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重罚,完全是咎由自取,丝毫不值得同情。 商业广告理应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不能“沦陷”在铜臭里 近些年来,一些毫无底限的裸奔式促销不绝于眼,暴露出某些商家“沦陷”在铜臭里。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某些商家的血管里流淌的不是道德的血液,他们为了营销,为了赚钱,可谓不择手段。另一方面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对商业广告缺少必要的审查、惩处,致使某些商家利欲熏心之下为所欲为。 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倡导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竟然还有如此不负责任的商家存在,令人错愕。对此乱象,有关部门绝不能等闲视之,绝不能放任自流,应该及时亮剑,让任性的商家付出高昂的代价。 广告创意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创意是一个广告文案最大的价值所在,但无论什么样的创意,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而现在的一些广告文案,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乃至于为了创意肆意践踏法律和道德。很多人应该还记得,2012年的时候,同样是湖北利川,当地旅游部门为了宣传推介城市旅游,竟然祭出了“我靠重庆”这样的广告语,引来质疑声一片,很快被工商部门叫停。 尽管“重庆沦陷”是企业行为,但说明当今社会在宣传推广、广告营销方面存在一些乱象。不管是广告的制作者还是发布者都应该明白,广告除了传递商业信息之外,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理应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据燕赵晚报、长沙晚报、中国江苏网、荆楚网等综合) |
关键词:重庆沦陷,广告,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