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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中途强制收费遭拒追打游客 被判强迫交易罪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6-03-29 0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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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庆期间,导游陈某带领多名游客前往居庸关长城一日游。当旅游大巴行驶到昌平区八达岭高速公路上后,陈某威胁车上游客,每人补交160元的参观费用。游客申先生拒绝交费,并带动其他游客拒绝交费,陈某因此在旅游大巴上对申先生大打出手。申先生和部分游客在高速公路下车后,陈某仍继续对申先生进行追打,导致申先生被高速公路上的过往车辆剐伤。昨天,陈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

□庭审

导游被控强迫交易罪

昨天上午,陈某被带入法庭,他今年25岁,此前曾因倒卖有价证票,被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

据检方指控及申先生的证言,去年10月4日,正值国庆黄金周期间,来京游玩的申先生和妻子报名参加了一个“长城一日游”旅行团。夫妻俩一共缴纳了100元的旅游费后,和其他40多名游客一起,从前门地区乘坐一辆旅游大巴前往居庸关长城。

旅游大巴驶入京藏高速,在距离居庸关收费口还有3公里左右时,导游陈某站起身,要求每名乘客补交160元

的杂技参观费。说完,陈某开始收取游客的杂技门票费。他一边收钱一边对游客称:“如果不交这笔钱,到长城就不管你们了,门票你自己买自己玩。”

听了陈某的话,申先生很生气,当即起身,伸手示意周围游客,“谁都别交”。随后,申先生开始和陈某理论,“上车前我们都是交过钱的,为什么你还要再收费?”陈某见申先生挑头拒绝交钱,便和申先生争吵起来,并动手打了申先生一拳。

旅游大巴司机见状,赶紧把车停在了路边。随后,申先生主动下车并堵在旅游大巴车前,不让大巴车向前开动,其他游客见状也纷纷下了车。陈某随即打电话给附近的朋友。待朋友前来后,两人一起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追赶殴打申先生。跑出大约100多米后,申先生被高速路上驶过的汽车剐蹭,造成了左脚软组织挫伤、甲床淤血。经鉴定,申先生所受伤为轻微伤。

当天晚上,申先生报了警。次日,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陈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审称额外收费很常见

法庭上,陈某表示认罪。他称,2004年,他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讨生活,并于2009年考取了导游证,成为一名导游。去年国庆黄金周期间,他是应朋友的邀请,去某导游公司帮忙的。

陈某说,额外收费的行为在导游行业中很常见,因为团费实在过于低廉,导游挣不到太多的钱,所以要靠这种额外的费用来填补收入。“我拉过最便宜的,十三个学生团费一共才十二块钱,我们导游本身也不挣工资,所以额外收费很正常。”

对于景区杂技门票

的真实价格,陈某说,观看杂技表演的真实价格是每车50元,他按160元每人收费后,可以按人头提成,每个人头提成40元。

如果游客硬要不给钱怎么办?陈某当庭表示,在实际工作中,总有游客不愿额外付费,每天都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游客拒绝缴纳费用,即使不交,他们也会按照原定的旅游线路安排游客进行参观。

而至于追打申先生的原因,陈某辩解称,“还有几十个游客呢,他挡着我走不了,我就叫人来把他撵走。”

公诉人表示,陈某言语威胁车上游客补交参观费用。在受害人拒绝交费时,陈某在高速上追逐,客观上行使了殴打受害人的行为,并造成了申先生受伤的后果,构成强迫交易罪,应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等。鉴于陈某认罪态度好,公诉人建议在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之间对陈某量刑并处罚金。公诉人还表示,“在国庆期间,有些旅客是第一次来北京游玩,此次事件可能造成对北京和昌平优秀景区的不良影响。因此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惩处。”

此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

非正规一日游存多陷阱

昨天的法庭上,检方提交了部分的证言,证言显示这些游客参加“长城一日游”所缴纳的费用并不统一。比如,申先生夫妇在上车前缴纳的团费一共是100元,而有些游客一人缴纳的团费是130元。

昨天,北京市旅游委旅游执法大队刘姓工作人员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陈某拥有正规的导游证,但是他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职业,一样是黑导游。该工作人员表示,黑导游一般都是按照游客人数从旅游公司承包,一辆车能拉四五十人,而游客大多都是旅游公司从火车站、旅馆、汽车站等地招揽过来的,有的人收100余元,有的人可能只收几十元。“表面上看,这些旅游公司的团费相对便宜,但黑导游往往会给旅游点商店拉客提成挣钱,或者像陈某这样半路强制收取门票”。此外,还有

的号称是八达岭长城,实际上去的是门票更便宜、距离更近的水关长城,外地游客不熟悉,很容易被蒙在鼓里。还有一些景点,基本上都是在车上远远地看一眼,根本不带游客进去参观。

该工作人员介绍,导游陈某涉嫌强迫交易一案,北京市旅游委旅游执法大队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但由于陈某涉及刑事案件,一直处于羁押状态,执法大队未能对陈某展开进一步调查。“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规定,执法大队还要对陈某进行行政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就目前案情看,陈某背后疑存在非法的旅游公司,因此待法院判决后,执法大队还会进一步了解相关旅游公司的情况。

此外,该工作人员提醒游客,应选择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的旅游公司,尽量通过官方网站公布的电话联系旅游业务。

□链接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

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键词:陈某,强迫交易罪,收费口,游客人数,旅游公司,团费,刑法,刑法修正案(八),证言,门票

责任编辑:tra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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