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侦破部督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初次亮剑 2015年春节前,办案民警获得冉某某将再次购入74万余元的“全兴醇”酒的重大线索。专案组研究后决定抓住这一时机收网,实现人赃并获。 专案组按照先远后近、先难后易,研究制定了抓捕方案,依次对山东和邢台的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清查。2015年3月31日,专案组一路民警连夜驱车赶往山东冠县,趁着月色突查了郑某某的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各类假酒6000余件,查封用于灌装假酒的生产线一条以及大量制假设备。4月1日清晨,另一路民警在邢台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冉某某在邢台的门市、库房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假冒品牌白酒2500余件。 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冉某某供称,他销售的“全兴醇”购自河南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其他假酒均购自山东冠县郑某某酒厂。 综合各种线索和证据,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剖析:为了获取巨额利益,2014年,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崔某红与四川全兴川泰酒业有限公司的周某刚在明知余波酒厂没有四川全兴商标授权的情况下,决定设计新包装,假冒四川全兴注册商标,在余波酒厂灌装“全兴醇”酒销售,而余波酒厂负责人管某某在明知本厂的商标授权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仍同意给全兴川泰公司灌装,并且他们制假售假数量惊人,截止案发,全兴川泰酒业有限公司在余波酒厂灌装假冒“全兴醇”、“全兴窖”、“全兴福”酒共计174182件,崔某红购入“全兴醇”酒就达123085件,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经过专案组八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一张清晰的制假售假网络图呈现在民警面前。 两线决战 鉴于该案涉及多省,经河北省公安厅协助申请,2015年5月11日,公安部指定该案由邢台市公安局管辖,并将该案列为部督案件。 为提升指挥力度、扩大战果,河北省厅领导决定成立由省厅食药总队、邢台市公安局和邢台市食药监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指挥案件的侦破工作,案件侦破工作迅速“驶入快车道”。 从2015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联合专案组先后四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业务骨干对案情的分析研判,并根据最新情况制定了详尽的抓捕方案,决战的大幕徐徐拉开。 2015年7月22日,联合专案组以邢台市公安局食药支队为主力,同时抽调市食药监局稽查局、特警支队以及邢台县公安局、沙河市公安局等14个单位精干力量50余人,召开战前动员会,对7月底兵分四川、河南两路同时收网进行全面部署。 2015年7月30日,在专案组指挥部精确调度和当地警方的鼎力配合下,两个战场的行动同时展开。 河南方面。行动组在7月28日抵达濮阳后,派出民警进行蹲守,详细掌握目标动向。在指挥部发出抓捕命令后,立即行动,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崔某红、崔某军、尚某某3人。在对嫌疑人公司、库房进行搜查时,有30余名不法分子聚集到现场,企图阻止公安机关执法,在河南警方的配合下,抓捕组平息了事态,执法顺利进行,在搜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在郑州还有仓库后,行动组当即决定,一路留在濮阳继续取证,另一路冒雨连夜赶至郑州,对该仓库进行搜查。 四川方面。行动组经过一昼夜的长途颠簸,于7月28日抵达成都,不顾疲劳,立即投入摸排、协调工作中。7月30日,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迅速出击、准确地将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邓某、杨某、宋某某、钱某某、刘某某等5人抓获。8月1日凌晨4:40分,专案组民警在成都机场将准备外逃的陈某某抓获。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激烈反抗,多名民警衣服被扯损坏,身体被抓伤咬伤。 2015年10月底,专案组根据审讯等获得新线索,再次赶赴四川,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对生产窝点展开新的行动。经过近十天夜以继日的工作,一举端掉余波酒厂、川泰玻璃厂、川泰酒业等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管某某、李某中以及上网逃犯周某刚。 至此,这个特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犯罪网络被彻底捣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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