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代表委员建议:让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迸发活力
“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作用。 我省代表委员表示,我省社会组织数量还不多,活力还不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创造优良环境,让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活力迸发。 “据统计,全国基层慈善组织超过30万个,而我省仅有580个,我们的差距很大,潜力也很大。”在审议慈善法草案时,全国人大代表、省民政厅厅长赵风楼提到的一组数据令在座代表深受触动。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发展,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我省代表委员认为,关键要增加社会组织数量,大力发展不同形式、不同功能的专业化社会组织。 作为我省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赵风楼代表表示,民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逐步降低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门槛,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要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范围和重要活动进行公开公示,扩大社会影响力。”赵风楼代表说。 当前,我省有各类志愿者503.4万人,我省代表委员表示,要在志愿者中大力发展专业化的社会组织。 “要高度重视企业家的作用,鼓励支持企业成立公益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芍药村党总支书记王文忠说,我省一些企业设立了公益慈善组织,在捐资助学、抗灾救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要通过表彰和宣传,大力倡导和推广这种做法。 全国政协委员、肥乡县卜寨村村委会主任刘卫昌建议,要优先发展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特别在养老、助残、帮困等方面,能够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还不多,要作为今后发展的一个重点。”刘卫昌委员说。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 赵风楼代表说,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益社会组织的服务,把社区服务、养老助残、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等一些服务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公益社会组织承担,对公益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要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 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莲池区东关街道东方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袁红梅认为,当前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关注群众的真正需求,让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更有针对性。”袁红梅代表说。 |
关键词:慈善事业,政策引导,信息公开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