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代表委员:医保改革 加速医养结合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王 博 2016-03-14 1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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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发展养老产业的表述,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和全国人大代表、沧州市中心医院院长温秀玲极为关注。这两位来自医疗界的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已列入医院“十三五”规划。

  医养结合是一种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提供持续性的养老服务。统计显示,我国医养结合满足率仅为15.9%。

  “想发展医养结合,就得有配套的医保政策。”郭淑芹代表说。

  “医保报销现有两个问题:一是京津冀异地就医报销不能直接结算,二是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天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山告诉记者,在养老院内建护理院,护理费用医保无法报销,护理院就渐渐沦为摆设,很多老人还是倾向长期在三级甲等医院“压床”。

  全国人大代表、三河燕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怀对此深有体会。他在燕郊创办的燕达国际健康城目前已有千余名老人入住,95%的老人来自北京,一直存在着医保报销问题。

  “燕达国际健康城内设的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应优先纳入京冀医保定点范畴,解决参保老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李怀代表带来这样一份建议。

  他认为,医保账户互联互通是我省环京津地区养老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

  “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保机构由人社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管理,从而导致医养结合的割裂。”分析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原因,李怀代表建议,应由发改部门牵头,人社、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养老保障协同工作机制。

  “国家尚未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认定成医疗机构,原因之一是避免养老费用混入医保报销,造成医保资金流失。”温秀玲代表建议,要尽快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医”的部分做到什么标准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同时加强监管,严查消费清单。

关键词:医保改革,十三五,资源

责任编辑:逯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