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大力量,妇女事业和人类发展紧密相连。习近平指出:“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使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具有更丰富的时代内涵,使我国亿万妇女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在妇女的社会权利、社会地位、社会作用和妇女发展等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正值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和全国各族各界妇女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祝福。,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图为:2016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
一、社会权利: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
“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昭示出几千年来妇女多舛的命运。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妇女作为人的价值被质疑,妇女的公民地位被剥夺,妇女被排除在政治之外。但人类社会文明的脚步不可阻挡,民主政治一路前行,妇女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妇女的权利与生俱来,妇女的权益不容践踏。习近平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专设“公平就业”一章,强调男女平等就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把生育保险作为独立章节,明确规定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增设“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提出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尽管我们在保障妇女权益上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无可否认,直到今天,我们还无法做到能够完全保障妇女权益。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称,中国职业女性的经济机会分数为0.657,全球排名为第81位。习近平指出:“要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使妇女成为政界、商界、学界的领军人物。我们要保障妇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中老年妇女、少数族裔妇女的健康需求。我们要采取措施确保所有女童上得起学和安全上学,发展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帮助她们适应社会和就业市场变化。”
图为:9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并主持全球妇女峰会。习近平在开幕式上发表题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重要讲话。
二、社会地位: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妇女与男子同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应该具有同等的人格与尊严,同等的权利、地位、机会和责任。习近平指出:“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为实现男女平等的崇高理想,人类走过了不平坦、不平凡的历程。从200多年前世界第一份妇女权利宣言诞生,到‘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设立,到联合国成立妇女地位委员会,到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
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空想社会主义者傅里叶曾指出:“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因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中,最鲜明不过地表现出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妇女解放是一个特定概念,特指把女性从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压迫、束缚和歧视的状况下解放出来。妇女解放是人类解放的一部分,妇女的命运与整个人类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人的解放和妇女的解放相辅相成不可割裂。没有人的解放就没有妇女的解放,没有妇女的解放人的解放也不可能实现。列宁说:“无产阶级如果不争得妇女的完全自由,就不能得到完全的自由。”
中国党和政府始终不渝地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05年,“国家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写进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了其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2012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成为党的施政纲领。中国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习近平指出:“经过持续不断努力,许多以前遥不可及的梦想已经成为现实:全球143个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在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妇女接受教育、婚姻自由、职业自由等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成绩可喜,问题尚存,男女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远没有实现,男女平等依然在路上。习近平指出:“环顾世界,各国各地区妇女发展水平仍然不平衡,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仍然不平等,社会对妇女潜能、才干、贡献的认识仍然不充分。现在全球8亿贫困人口中,一半以上是妇女。每当战乱和疫病来袭,妇女往往首当其冲。面对恐怖和暴力肆虐,妇女也深受其害。时至今日,针对妇女的各种形式歧视依然存在,虐待甚至摧残妇女的事情时有发生。事实表明,实现男女平等,还需要我们付出巨大努力。我们要不懈努力,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这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
图为:2013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会前亲切看望妇女代表,向两会全体妇女代表委员并向全国妇女致以节日祝贺。
三、发展途径: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马克思主义强调妇女与社会的辩证关系,认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重新回到公共事业中去”。女性进入公共事务,不仅可以贡献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还能发现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获得尊严和地位。妇女要获得发展必须要从家庭走向社会,投身到社会生产劳动和社会发展变革中,获得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习近平指出:“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我们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既要考虑各国国情、性别差异、妇女特殊需求,确保妇女平等分享发展成果,又要创新政策手段,激发妇女潜力,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也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
实践证明,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广大妇女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充满了幸福感和获得感。习近平指出:“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2014年底,全球领先的战略咨询公司贝恩公司一项关于职场两性平等的调查显示,中国女性就业率高达73%,领先于许多发达国家(澳大利亚为66%、英国67%、美国62%),是全世界女性就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各行各业、各个领域都有妇女的耀眼星光,比如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女科学家屠呦呦,中国第一个女宇航员刘洋,全国知名的女企业家董明珠等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参与中促平等、谋发展。
图为:2013年10月31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刘云山等在中南海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四、社会作用:“半边天”作用
男女同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毛泽东说,“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一个力量”,“妇女能顶半边天”。习近平说,“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在长期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男性中心社会里,妇女深受民族压迫、阶级压迫、性别压迫,处于社会的底层,她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被贬低了。然而历史证明,她们是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人类历史上,被压迫者的任何一次伟大的运动都少不了劳动妇女的参加。在无产阶级解放事业中,妇女扮演了重要角色,发挥了伟大的作用。没有广大劳动妇女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彻底胜利是不可能的。从一切解放运动的经验来看,革命的成败取决于妇女参加解放运动的程度。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妇女作出了巨大贡献。毛泽东充分肯定和赞誉妇女的作用,指出“中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在人类自身的生产方面,妇女承担了无可代替的任务,保证了人类的生存和继续发展。因此,歧视和压制妇女,等于是减少和排斥社会另一部分的智慧和能力,丢掉社会前进的另一部分推动力,促使和造成了社会的落后和停滞。习近平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向的目标更加远大,更需要我国广大妇女贡献智慧和力量。”
对于家庭来说,妇女的作用独特而重要。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妇女在家庭中有一个重要的身份,那就是母亲。德国着名教育家福禄培尔曾经说过:“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手中。”如果没有孟母三迁,中国古代很可能会少一位伟大的思想家。2013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31日在中南海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广大妇女要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作用,帮助孩子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广大妇女要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妇女事业是中国的事业也是人类的事业,是光荣的事业也是伟大的事业。2015年9月27日,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