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自身提高 胡翎建言女性向家暴说“不”
住冀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翎接受记者采访。长城网 贺宏伟 摄
长城网北京3月7日电(特派记者 赵晓慧)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那么,法律实施对妇女儿童会产生什么影响?广大妇女群体又该如何提高反家暴能力呢?2016全国两会期间,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住冀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翎。 “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反家暴法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这是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部非常好的法律。”胡翎称,在我国,妇女和儿童的总量占总人口的一半左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此,她建议大家要正确认识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现象、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客观上来讲,女性承担着社会繁衍的职责和使命,在这个过程中,她不仅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从这个方面来讲,我们要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胡翎表示,正因为女性所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社会各界更要给予她们更多的关爱和照顾。但在现实社会,仍然存在一些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和现实,比如,认为女性应该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和抚养责任,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更愿意录取男性等。 “这是个社会问题,也是女性自身的问题。”胡翎说,作为一名女性,首先要自强自立。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不断地学习,进而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这样才能在遇到问题时去寻求好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地委曲求全。“当然,如果自己解决不了的,还应该向专门的社会组织和法律规范寻求保护。” 采访最后,胡翎希望女性朋友自重自爱、不断提高。同时也祝愿她们节日快乐,家庭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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