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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妇联未雨绸缪 河北省反家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 作者:姜博瀚 高琳哲 2016-03-02 0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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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妇联举行《反家庭暴力法》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高琳哲 摄 

  长城网3月1日讯(记者 姜博瀚 高琳哲)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实施。多年来,河北省各级妇联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开展了大量工作,推动全省于2004年以条例形式颁布实施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现了反家暴工作“有法可依”的重大突破。《条例》关于“家庭暴力”概念的合理界定,对国家立法极具借鉴意义。为《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提供了立法经验,为全国立法做出了特殊贡献。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反家庭暴力法》之后,河北省妇联立即召集各市妇联分管主席和权益部长进行工作部署。在12338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增开了反家暴宣传专线,借助官网、微信、微博等网上平台策划的有奖问答活动已于今天正式启动,借助“妇女之家”等实体阵地广泛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画册、学习光盘等宣传资料,借助新闻媒体开设反家暴法宣传专栏、制作反家暴公益广告、启动微信平台关注、转发集赞活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反家暴法》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全民参与。

  2016年1月15-16日,省妇联组织全省妇联系统维权干部及“木兰有约”讲师团开展反家暴工作骨干培训。这次培训拉开了我省反家暴系列培训工作的序幕,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省级专项培训,在全国开了好头,起好了步,得到了全国妇联领导的高度评价。培训班上,邀请到全程参与立法的专家李明舜教授进行了最权威、最专业的法条解读,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近日,为配合《反家庭暴力法》的审议通过和正式实施,省妇联未雨绸缪,奋发有为,使我省反家暴工作在理论储备、宣传培训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同时,省妇联积极协调,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实现了“四个”纳入,即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纳入法宣办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纳入省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核题库(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反家暴意识和能力);纳入省政法委法律大讲堂教育课程,实现对全省公、检、法、司政法干警普遍轮训,全面提高政法干警依法保护受暴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纳入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内容,提高全社会反家暴和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为有效破解公权力介入家暴的难题,河北省妇联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构建反家暴综合网络。公安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110家暴报警中心137个,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家暴伤情鉴定中心110个,妇女维权合议庭197个,民政部门建立各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家暴保护中心(庇护所)153家,既为全国《反家暴法》积累了可操作的实践经验,也为法律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工作保障。

关键词:反家暴,妇联,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