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在行动]邢台建立整治车窗抛物长效机制
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在行动 日前,邢台市民郭先生驾车途中随手将一个纸团扔出车外。这一行为被移动视频监控车抓拍到,移交到邢台市交警支队。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规定,邢台市交警支队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是该市探索建立以“视频抓拍+举报奖励+依法处罚”长效机制整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一个案例。 随着私家车日渐增多,车窗抛物也成了一大不文明顽疾。笔者了解到,邢台市平均每年发生十几起环卫工人在机动车道捡拾垃圾致伤事故。然而,由于对车窗抛物行为处罚缺乏强制执行依据,致使城管部门执法难。交警部门虽具有处罚权,却因车窗抛物行为发生频繁、流动性大,存在取证难。 “两难”如何变不难?去年9月以来,邢台市探索建立“视频抓拍+举报奖励+依法处罚”长效机制,市城管执法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执法。市城管局负责取证,利用移动视频监控车和170部装有抓拍仪器的执法、作业车,对市区主次干道实行白天全时段巡查抓拍。利用公安“天网”监控视频,对市区交通路口、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车窗抛物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有效记录抛物时间、地点、车牌照的举报者,给予价值50元的物质奖励。举报、抓拍到的车窗抛物“证据”,都及时移交交警部门核实立案处罚。 同时,邢台市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在市级媒体发出倡议书,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市交通局动员市区所有出租车设置了“拒绝车窗抛物”标识,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市区沿街1900余家商户响应文明倡议,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严禁车窗抛物的文明标语。 “我们把治理车窗抛物行为作为突破口,旨在通过法治与德治并重、自治与共治结合的态势,迅速形成整治不文明行为的强大声势,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邢台市文明办主任姜玉辰说。 |
关键词:抓拍,车窗,抛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