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十大文明行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月23日,省会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文明石家庄、做文明石家庄人”活动,发动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活动将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开展集中行动,以此加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形成市直各部门齐抓共管,市民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 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开展“文明路口”创建活动,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组织警力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通过批评教育、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集中治理,使市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文明乘车活动,倡导乘客排队上车,上下有序,言语文明,相互礼让,引导广大市民文明乘车。 开展文明环境行动 在市区内主街主路、小街小巷划定责任段,确定责任人,进行全天候、无缝隙保洁。着力整治人行道路面毁坏破损、坑洼不平、地皮裸露,行道树和绿化带残缺不全等问题。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定期对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和乱发、乱贴小广告等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净化市区环境。 开展文明旅游行动 倡导“十大文明旅游行为”: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低碳旅游,讲究以礼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倡导健康娱乐,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摒弃“十大旅游陋习”:乱写乱画,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集体行动缺乏时间观念,污言秽语打架斗殴,乱扔废弃物,大声喧哗,践踏草坪乱踩花果,用酒店毛巾擦鞋,不守秩序乱插队。 开展文明社区行动 在全市社区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入户宣传。广泛开展“亲邻行动”、“邻里节”等活动,搭建邻里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渠道和平台,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建立文明监督员队伍,劝导、制止各种不文明行为。市内各区对老旧小区破损路面、供排水和取暖设施、健身器材、宣传栏等进行修缮,清扫垃圾,清除居民小区内、楼道内的各种小广告,维护墙面清洁,保持社区环境整洁。 开展文明校园行动 在全市大中小学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做到熟知熟记。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树立“讲文明、知礼仪”的观念和习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在校园门口贩卖“三无食品”、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图书、玩具、文具等。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通过家长主题班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让孩子与家长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自觉与文明同行。 开展文明家庭行动 在全市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引导广大市民追求和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风文明带动社会文明,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行动 在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科室。深入进行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在窗口单位开展“万家窗口创文明、诚信服务铸品牌”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文明形象双提升。 开展文明诚信经营行动 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活动,积极组织经营主体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在企业、商场、集贸市场建立“文明诚信榜”。加大对失信商户、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失信”经营主体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开展文明观演(赛)行动 在影剧院、演出场所,通过在门口设置文明提示牌,随票附送文明礼仪提示;开演前,播放文明提示语;演出中,专人维持演出秩序等途径,引导观众文明观演,形成良好的演出秩序。组织市体育局、市球迷协会等单位开展文明观赛活动,树立石家庄赛区良好形象。 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树立公共意识、践行公共道德、规范公共行为、恪守文明规范,大力宣传和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摒弃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抓好“党员服务日”、“文明交通日”、“文明排队日”、“市民公益日”四大主题志愿服务日活动,开展法律、文体、科普、医疗卫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志愿服务氛围。 |
关键词:文明,礼仪,文明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