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局:37品牌电暖器、电热毯等抽检不合格
伪劣电暖器。(图片来源于网络)
长城网2月23日讯(记者 武亚宁)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提升河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2015年第四季度,河北省工商局对省内流通领域电暖器、电热毯、暖手宝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检60批次,其中不合格37批次。 此次抽检涉及的标称品牌有:先锋、艾美特、运河、琴岛、彩阳、彩虹、望峰、琴乐、红枫叶、美美、扬子、环球、申花、菊花、骆驼、半球、长城、熊猫、龙悦、如蘭、燕峰、金兰、欣春、茗贝、可意、惠通、春彩、库玛、亿佳、奥恺、探春、双诺、美蒂超暖、美迪宏枫、阳光骆驼、格力之星、北极熊、乐雪儿、贝美家等44个品牌。对取暖器的检验项目包括: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等指标。 本次不合格商品涉及标称品牌有:可意、金兰、欣春、申花、环球、扬子、菊花、骆驼、长城、龙悦、如蘭、燕峰、茗贝、惠通、春彩、库玛、亿佳、奥恺、探春、双诺、美蒂超暖、美迪宏枫、阳光骆驼、格力之星、北极熊、乐雪儿、贝美家等。 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包括: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等。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河北省工商局已在全省范围内依法查处。 |
关键词:河北省工商局,电暖器,电热毯,电暖宝,质量抽检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