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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示栏应按规定及时更新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耿学彬 2016-02-20 15: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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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议苑

  春节期间,我到附近农村去调查贴春联的情况,顺便也把各村的公示栏浏览了一遍,发现有不少村的公示栏内容陈旧,已经许久没有更换了。也有不少村的公示内容不全不细不实,尤其是财务账目,只有收支几个大项,没有明细表,群众怎么看也看不明白,真是一笔糊涂账。站在街上闲谈的村民告诉我,原来他们也很关注公示栏,村里党务政务及时公开,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这非常有必要,可后来看到公示栏不但长期不更换,而且内容残缺不全,对上级要求公示群众关切的敏感问题,都没有及时公示,才知道公示不过是走过场,装门面,再也没有人去看公示栏,公示栏在这些村真成了摆设。

  近年来,上级对农村的“民主管理”非常重视,帮助各村都设置了公示栏。我看到这些公示栏制作精良,都是铝合金或塑钢玻璃橱窗式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公示内容和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党务村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求公示,如党务方面的“三推”“两评”“两议”结果等;村务方面如集体土地发包、宅基地审批、项目招投标、五保、低保、干部分工、干部工资、财务收支、各种补贴等,总之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应公开公示。上级要求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每季度后5日前。

  我们知道公示栏的管理主体是村两委,作为监督主体的群众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尴尬被动局面。在公示过程中缺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公示内容和时间也是两委干部说了算。干部想让群众知晓的就公示,不想让群众了解的就不公布,甚至是这一季度的内容比较敏感就不公示,下一季度的内容平淡无奇就公示,灵活机动性很大。这样群众就难于有效监督,公示栏成了“广告”栏。

  一些村的公示流于形式,主要是村两委图省事或投机取巧,乡镇党委政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造成的。其实在公示栏公示的内容是一式两份的,在村公示的同时还要上报乡镇政府一份。有的村上报乡镇政府的一份就比较详实,该公示的内容都有,而在村里公示的进行了简化,有的干脆只上报不在村里公示。乡镇政府主管部门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只看上报的一份很好,不知村里的公示偷工减料,使公示栏失去了意义。只有村两委认真按照上级要求,按规定及时公示,乡镇主管部门经常下乡检查监督公示情况,才能真正发挥公示栏对党务村务决策、资金管理、惠民政策、村民建言献策、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监督,保障群众民主管理权力,督促基层干部履职尽责。

关键词:公示,农村,民主管理,党务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