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0条措施努力实现全省水环境安全
从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根据方案,我省将采取50条措施,努力实现全省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明确了我省水污染防治的阶段性目标: ——到2017年,全省海河、辽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42%以上和100%,海河流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较2014年下降8个百分点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不降,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30%以内,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到2020年,全省海河、辽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47%以上和100%,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较2014年下降21个百分点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到2030年,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防治水污染,我省将实施11项重点任务:优化发展格局,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强源头控制,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护良好水体,促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保护海洋环境,恢复近岸海域生态功能。开展治理攻坚,改善污染严重河流水质。提升监控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完善政策标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突出市场主体,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强化技术攻关,提高科技产业支撑水平。 方案提出,我省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各地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终身追究。我省将建立考核制度,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 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全民参与。方案提出,我省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改善率,以及全省水质不达标水体名单。对环境质量差的县(市、区),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
关键词:水体,生态环境,损害,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