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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整治不文明行为 引进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张近情、戴绍志 2016-02-06 08: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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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在交通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全省率先引进“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系统对行人闯红灯进行抓拍取证后,会将抓拍画面及视频过程在设备的显示器屏幕上播放、曝光。自启用后的第一个月,行人闯红灯违法率每天平均为37起;第二个月每天降为20起。

  将不文明“晒”在阳光下,以制度约束行为,换来的是群众交通守法率的提升和文明交通意识的增强。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沧州市坚持虚功实做、标本兼治,开展了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利用一年的时间,重点解决和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城市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城市不文明行为,建立提升市民素质的长效机制,引导市民养成文明有礼的行为习惯。

  开展城市不文明行为评议。运用媒体宣传、集中座谈、专家研讨等形式,开展城市不文明行为评议,形成热议焦点,达到社会聚焦、百姓关注的舆论宣传效果。通过广泛的民意调查、网络征集,评议征集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在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评议征集活动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引导市民自觉矫正不文明行为。

  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会同交通、公安、城建、旅游等部门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信息会商机制,在各级各类媒体设置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在社会媒介刊发抵制不文明宣传画和公益广告。被多次曝光、屡次进入曝光台的极个别不文明行为和事件,要开展随访活动,深入挖掘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根源,促其改正行为。

  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巡防劝导自治组织。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和大中院校青年教师等为骨干,建立在各级文明办直接组织和指导下的群众性志愿服务组织——市民巡访团。市民巡访团根据阶段任务和不文明行为易发地段区域,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地开展察访劝导宣传活动。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治行动。沧州各类民间爱心志愿组织已达1290个,参与志愿服务的干部群众有18万人。该市制定针对不文明行为整治的志愿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社会风尚明显改观。在此基础上,重点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为示范引领,教育引导本部门干部群众知礼仪、讲秩序、守规矩,争做文明市民。结合岗位职责,在行业管理工作中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各行各业全力推动态势。

  建立德法双治管理和引导机制。推动社会广泛认可的基本道德规范、公序良俗上升为法律制度。探索将个人不文明行为的不良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各类规章,将文明规范融入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将遵守社会公德的各项要求纳入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的考评标准。强化不文明行为的法制约束力。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力度,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会商机制,研究城市不文明行为的突出问题,有效落实已有管理措施和办法,研究制定创新性的政策制度,持续加大管理约束力度。

关键词: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 市民巡访团 ,文明村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