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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来源: 河北日报  
2016-02-05 08: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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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探索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由企业投资的项目,一律按规定实行备案制,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造企业“宁静经营”环境。

  《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抓住用好面临的重大机遇,有效释放河北的优势潜能,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坚持经常抓、长期抓,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全程跟进,一抓到底,切实解决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培育亲商敬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文化,加快形成市场主体活力竞相释放、创新创业蓬勃开展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实施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清理现有涉及市场准入的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取消或简化前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与限制的领域,不得限制进入。

  (二)探索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由企业投资的项目,一律按规定实行备案制,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备案后,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由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步并联办理。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名称核准外网申报,为投资者提供便捷服务。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范围,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探索“多证合一”。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程序,便利企业退出市场。

  (四)鼓励创业创新。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在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登记、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降低准入门槛,为创业创新“留白”“松绑”。

  二、延展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

  (一)推进“两个清单”向基层延伸。在省级实行“两个清单”制度基础上,加快向市县和乡(镇)推进,做到“纵向到底”,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完整链条,加快形成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省市县共有权力要明确使用权力和责任对等主体,不能重复交叉。

  (二)实现“两个清单”全覆盖。将所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各类检查、检验、检测、检疫机构(单位)全部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做到“横向到边”,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在行政权力清单外不准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在责任清单内不准推诿扯皮、懒政怠政和为政不为。

  (三)强化“两个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适时调整省级部门权责清单。省级部门作为设定和实施“两个清单”的责任主体,要对本系统特别是基层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及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权力一律取消。

  三、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功能

  (一)做到“应进必进、应办必办”。加强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加快实现部门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处(科)室集中、行政审批处(科)室向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确保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到位,消除厅外审批、体外循环现象。省垂直管理部门要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推进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工作人员进驻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

  (二)实施办事流程再造工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做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防止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审批上做“减法”,打造环节最少、路径最短、要件最精、收费最低、自由裁量权最小的行政审批流程;在服务上做“加法”,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等服务手段,形成更加规范、科学、便捷的办事流程。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完善河北省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及早实现省级相关部门横向联通、与市县纵向联通,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在线审批平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查询,逐步建立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服务。

  四、打通政策落地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一)提高政策推出效率。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对国家改革政策,省级要第一时间出台配套举措,各市县也要制定相应配套措施。严格政策文件印发时限,经各级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要在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除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外,一律注明实施时间,并在实施生效前印发传达到具体执行单位和岗位责任人。凡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政府和起草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清理和激活“僵尸网站”,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策信息的主渠道。

  (二)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文件起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书面问答或采取访谈、专访、请权威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充分宣传和详细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开展“政策免费培训”和“送政策上门”服务,帮助群众和企业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切实解决政策信息不对称问题。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特别是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

  (三)完善政策推进机制。建立任务分解制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制定专项方案,做到精准督导、严实督导、一把尺子督导,确保每一项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定期拉单子、排名次,促进比学赶超,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释放红利。

  五、建立重点项目落实保障机制

  (一)实行重点项目分包责任制。省市县逐级对在谈、签约和在建的央企合作项目、民企合作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分级、分类建立重点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形成“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实行“工程式推进”“挂账式督导”。重大项目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促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达产。

  (二)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发放“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通行记录卡”,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收费检查等进行全过程登记,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坚决禁止超时限审批、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推诿扯皮、违法违规收费以及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施工单位等问题,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达效。

  (三)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全省每年统筹不少于10%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工作,支持项目业主通过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准入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建立重点项目环境容量指标协调机制,压减过剩产能腾出的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大局或跨区域的重大项目,可通过组织交易或省市配套调剂解决环境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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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