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承德市所有无户口人员可登记落户了
无法到正规医院就医、没有正常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机会,今后我市没有户口人员再也不用为此发愁了。1月15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出生证明等无户口人员均可到公安机关登记常住户口。 据了解,《意见》规定,今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和因其他原因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便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圆“户口梦”。 为此,记者采访我市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将会根据《意见》对全市无户口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本地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后制定实施办法。此外,我市还将开辟“绿色通道”,公安派出所确定专人受理群众落户申请,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规范审批程序,需要调查核实的,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核实,尽快办理户口登记,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让落户群众尽快领到居民身份证。 |
关键词:承德,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 |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