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地区试水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 河北车主盼落地
导语:从2016年1月1日起,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从2015年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现今的18个试点地区,从6个试点地区反馈的情况看,改革让越来越多的车主感受到了新的变化并从中受益,最明显的就是理赔范围扩大,驾驶习惯良好的车主保费支出下降明显。 资料图。 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18地区试水 2015年6月1日,国内有6个地区开始试水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改革后,车主的权益受到了更多的保护。从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也纳入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 试点地区的车主能享受哪些更多的权益? 没挂牌时出事故也可赔:改革前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改革后,即使是没有挂牌,一旦出了事故,车主也可以获赔。 家人纳入保护范围:改革后,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以前则没有。 保险范围扩大,冰雹台风也能赔:改革后,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代位求偿”成权利,车主可先行获赔: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遇到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但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不出险车主费率优惠更高,常出险车主费率上浮更多:商业车险的改革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挂钩,也就是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其付出的保费就越高,而驾驶习惯好、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则可以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高保低赔被强制调整,保费与新车购置价脱钩: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出险次数与保费挂钩: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保费上浮75%;出险5次以上的,保费直接翻一倍。 不同品牌车价同保费或不同 据了解,以前计算车险价格的公式有变化,简言之,就是以前车型不同,但是购置价格相同,保费可能相同。但是在以后,可能车购置价格相同,但是因为品牌的不同,风险不同,价格也就不同。比如买辆宝马1系,20多万,买个大众帕萨特也是20多万,宝马的保费就比大众的要高。 关于车险的计算问题 以前来计算车险价格的公式是:(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的保费计算公式:[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河北车主亟盼政策早日落地 石家庄车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获悉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这一消息后,自己赶紧挨个细数,发现新增的12个试点地区中没有河北,这让他多少有点失望。陈先生说,改革政策确实利好车主,比如“若车主将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的车辆停在路边,人离车后发现车辆被撞,但无法找到责任人,保险公司需要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这样的政策让自己感觉非常人性化。 保定车主王女士也表示,改革后的政策显然对有良好驾驶习惯和消费习惯的人有好处,希望快点在河北落地,因为这样的政策可以引导广大车主做“中国好司机”。 车险改革:直面三大痼疾 一是保费收取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有失公平性原则。例如有些车主安全意识强、出险情况少,理应获得更为优惠的保费,一些出险多的车主为匹配风险程度应缴纳更多的保险费,而目前的制度奖优罚劣不够显著。除此之外,价格相同的不同车型所面临的维修成本也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改革前,一辆30万元的宝马与一辆30万元的丰田,保费基本一致,但是出险后,维修价格会不同,理赔成本也不一样,因此,针对不同车型应该在保险费上予以区别对待。 二是原有的ABC条款部分内容亟待完善,消费者迫切希望改变。例如“高保低赔”(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并计算保费,而出现全损时则按车辆实际价值赔付)、“无责不赔”(对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失,己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等条款引发争议,需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 三是行业同质化严重,服务能力需要提升。改革前,各保险公司销售的车险产品没有太大差别,市场上特色化的产品少,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余地,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动力不足,市场缺乏活力,行业整体的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车险投保三大误区 误区一:12万以下交强险不可赔 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简单的相加。例如: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误区二:上了“全险”,出险了就赔 实际上并无“全险”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误区三: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保险并非万能钥匙,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情况,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据河北日报、新华网、搜狐综合) |
关键词:商业车险,改革,政策,市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