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卫彦明院长所作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关键词:2016河北两会,高级法院,平安河北,法治河北 |
责任编辑:孙文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