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分组审议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这7项决议草案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河北实际,谈成绩实实在在,提目标切实可行,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让大家对河北的发展充满信心。代表们认为,大会充分听取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这7项决议草案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加科学严谨,赞同将这7项决议草案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