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主要工作
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在中共河北省委领导下,解放思想,激发活力,真抓实干,依法有效履职,认真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河北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面落实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省委深化改革责任分工,认真完成立法、监督等方面的13项任务。制定完善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议修改等制度,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综合运用上下联动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深化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公开监督,推动转型升级、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着力促进法治河北建设。按照省委推进法治河北建设部署,推动落实监督公开、建立专家顾问制度等50项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新立法法关于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先期赋予廊坊、邢台、保定、秦皇岛市立法权。
积极推进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会商京津两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立法工作协同的意见,研究起草了加强监督工作协同的意见。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过程中,首次开展立法协同,就建立协调机制、环评会商、协同监管、联防联治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主导、务求管用,保证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
全年共制定法规11件、修订3件、“打包”修改18件、废止8件,批准较大的市法规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
加强改革发展立法。致力于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出实施行政处罚法决定,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着眼于创新规划理念,改革规划管理体制,推进“多规合一”,增强规划科学性、公开性、强制性,审议了城乡规划条例修正案。立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新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加强生态环境立法。重新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设立污染源在线监督、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等制度机制,加大处罚力度。作出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完善源头管理、科技支撑和防控机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针对我省钢铁、煤炭等行业规模大,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实际,重新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加强社会治理立法。重新制定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监督和法律责任作出规范,实现诉访分离,规范信访秩序,促进依法治访,保障群众合法诉求。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修订了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力求实现全环节、全过程监管,审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加强公共建设立法。创制性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立法,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和维护作出规定,着力解决“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和多头建设、资源浪费问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促进电信设施共建共享,提高电信服务水平,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制定了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
三、创新机制、增强实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
突出新修订法律的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为促进该法全面贯彻实施,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专家顾问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省人大执法检查报告,就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为促进新预算法的贯彻执行,开展系统学习培训,及时修订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出台发挥代表预算审查监督作用的实施意见,充实了审查监督内容、规范了监督程序。制定加强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听取省政府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强化了审计整改的跟踪监督。完善行政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民告官”诉讼制度的有效落实。
重视经济工作监督。针对我省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资源依赖性强的问题,组织调结构促升级专题调研,开展专题询问,提出深入推动创新战略、优化存量与引导增量并重、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等意见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有效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加快我省结构性改革步伐。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认真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活力等意见建议,调动各方力量攻坚克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
强化执法与司法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省工商联等第三方同步调研、新闻媒体深度介入,明察暗访政务大厅、便民服务站(室),抽查2215个政府部门,走访数百家企业,发放上万份调查问卷,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就梳理核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整治中介组织与服务、强化全过程监管、优化政务环境等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各级政府简政放权。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整改情况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制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规定。
深化民生保障监督。在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省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为促进该项工作深入开展,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组织专题视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协调推进、多元投入、产业支撑、长效管护等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组织金融服务“三农”情况专题视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调研,协助全国人大开展涉农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推动新形势下“三农”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等审议意见,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检查视察力求深入。二是监督公开力求规范。三是监督整改力求实效。
四、完善制度、密切联系,做好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
选举任免工作更加规范。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名,接受辞职8名。制定宪法宣誓办法,对我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作出统一、具体规范,促进宣誓人员增强宪法至上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代表联系更加紧密。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始终为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完善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开通代表微信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小组长学习培训,组织指导代表集中视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力。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办理工作科学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重点建议重点交办督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3件已经办结,6件列入立法计划,4件列入立法调研计划。代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632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指导县乡人大更加务实。去年6月,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在省委党校举办省人大常委会厅级干部、各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学习研讨班,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五、从严从实、积极作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坚定人大制度与理论自信,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
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主任会议成员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上率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着力提高素质能力。坚持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开展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专题培训,开设“人大讲堂”,依托党校、高校开展轮训,组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素质与能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内对外交流任职,选派干部积极参与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认真完成省委任务要求。
加强服务保障建设。建立常委会专家顾问团,改进会议组织服务,严肃会风会纪。从改革入手加强机关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98人次,及时交办转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6年的主要任务
本报讯 宋恩华说,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着眼五年,立足当前,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改革与发展。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对本届五年立法规划重新审视、调整,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推进建立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和制度平台。制定扶贫开发、循环经济、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法规,修订水污染防治、城市绿化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出台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及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促进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强化计划预算监督,规范经济运行秩序。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完善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加大对政府重点支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财政决策的审查监督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围绕促改革、调结构、治污染、惠民生等事关全局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就职业教育等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旅游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听取省“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对省“两院”两委委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继续组织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工作。
进一步做好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深入实施“双联系”制度,指导好代表小组活动,细化服务保障代表的措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起草出台代表资格审查、保障代表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选举任免工作,落实选举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出台相关决定。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人大机关。坚持不懈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在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力。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各项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政治上坚定不移,精神上昂扬奋进,工作上雷厉风行,让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常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强化人大工作的交流与指导,努力提升全省各级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