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前三季度新农合补偿18.32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补偿参合农民1323.26万人次,补偿总金额达18.32亿元。其中仅大病保险一项,就补偿农民4.22万人次,补偿金额超过1.36亿元。这是记者11月10日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的。 我市自2007年在全市推行新农合制度,筹资额度和补偿标准逐年提高。2015年,全市参合人数达到563.64万人,参合率达到97.8%。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今年我市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110元,较上年增加4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380元,较上年增加60元;每参合农民筹资额达到历史最高的490元。随着筹资额的增加,卫生计生部门及时调整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水平。2015年参合农民一般住院补偿封顶线从上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患大病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2013年,我市又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在不增加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情况下,对一般补偿之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进行再补偿,补偿比例随费用额度逐步增大。今年,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限额从上年的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加上新农合一般补偿的15万元,参合农民年最高住院补偿额度达到了创纪录的40万元,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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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