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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考驾照被刑拘 系刑法修正案实施后石家庄首例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会娟 解哲琳 2015-12-30 08: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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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12月29日讯(张会娟 记者 解哲琳)记者29日从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获悉,因驾考作弊的犯罪嫌疑人邢某12月25日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12月28日同案赵某、周某投案自首。这是新的刑法修正案于今年11月1日实施以后,石家庄破获的首例当事人因“替考”而被刑拘案件。

  12月25日9时许,石家庄市藁城开发区北席裕祥考点科目三考试中,安全员发现上车参加考试的“赵某”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遂报告主考官。接警后,藁城开发区分局民警赵军波、蔡均平迅速出警。经核实,12月25日在石家庄市交管局开发区北席裕祥考点,邢某持赵某身份证代替赵某参加科目(三)考试,被当场查获。经调查,幕后另有一名周某涉嫌参与介绍组织作弊。当天,邢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替考”行为戴上了“紧箍咒”。目前,参与考试作弊的邢某、赵某、介绍人周某已被取保候审。同时,交管局根据规定取消考生赵某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关键词:替考,刑拘,刑法修正案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