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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3名县委书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丹 2015-12-18 14: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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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宁晋县委原书记李江山(副厅级)、清河县委原书记冀东书(副厅级)、巨鹿县委原书记王志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清河县委原书记冀东书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清河县委原书记冀东书(副厅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冀东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或通过其他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冀东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冀东书简历:

(图片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冀东书,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沙河市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河北省农业大学邯郸分校学习;

  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沙河县农业局工作;

  1986年6月至1990年5月沙河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0年5月至1993年7月沙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7月至1994年10月沙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4年10月至1995年12月沙河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8年8月沙河市副市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8月至2000年2月沙河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书记;

  2000年2月至2002年1月沙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威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年3月任清河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5年7月至2005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中青年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年6月任中共清河县委书记、县长;

  2009年3月至今任中共清河县委书记。

  宁晋县委原书记李江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2月16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宁晋县委原书记李江山(副厅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江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调整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江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江山简历:

(图片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李江山,男,汉族,1963年2月生,河北沙河市人,现任中共宁晋县委书记。1985年10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获得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位)。

  1979年9月-----1983年7月河北师院中文系本科学习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3年8月-----1986年8月沙河县册井中学任教;

  1986年8月-----1998年1月中共沙河市委工作,历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等职;

  1998年1月-----1998年6月中共沙河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8年6月-----2000年2月邢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6年9月----1998年7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学习、毕业)

  2000年2月-----2003年3月邢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3月-----2008年6月中共邢台市桥西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8年6月-----2013年4月中共平乡县委书记;

  2013年5月至今中共宁晋县委书记。

  巨鹿县委原书记王志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巨鹿县委原书记王志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志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志伟简历:

(图片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王志伟,男,汉族。河北省深州市人,生于1963年1月,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成教学院研究生班经济学毕业。

  1981年8月至1996年8月在邢台市矿务局、物价局、工商局工作,先后任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6年9月任邢台市物价局副局长。

  1998年6月任邢台市物价局副局长、清河县委挂职副书记。

  2002年3月起任柏乡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柏乡县委书记。

  2011年9月任巨鹿县委书记。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河北日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综合)

关键词:违纪,双开,邢台

责任编辑:次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