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增十条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定州市日前又出台10条措施,以进一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其中,2016年年底前将完成河北旭阳焦化公司旧厂区搬迁。 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旭阳焦化为重点,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启动治污设施升级改造。2016年年底前完成旭阳焦化旧厂区搬迁,主要排污节点治理,加快推进旭阳焦化煤场气膜式封闭、熄焦塔蒸汽回收等项目建设,实现重点源封闭式管理,创建全省焦化行业环境治理标杆企业。近期完成定州国华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长安客车喷漆车间VOC气体治理。2016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燃煤锅炉煤改气。对涉气排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定期监测,发现偷排、超标排放现象,依法严肃处理;对按规定保留的燃煤锅炉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关停。 彻底取缔市区燃煤锅炉。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目前已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60万平方米,2017年实现市区集中供热全覆盖。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外涉及民生的采暖锅炉,要全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使用洁净型煤,企事业单位、经营性燃煤锅炉要全部拆除。在全部拆除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经营性燃煤锅炉和茶浴炉的基础上,强力推进,2017年底前全部拆除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强化建筑、道路施工和拆迁等施工场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二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强化水泥搅拌站治理,建成区内要立即停产,全部迁出;建成区外要完善手续,落实抑尘措施,规范生产。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市区内渣土、砂石料等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实施全封闭运输并及时清洗。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实行责任倒追制,严肃追究施工工地责任,对问题突出的移交住建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 强化车辆禁、限行措施。尽快修通南框构桥,疏导定曲路载重车辆绕行107国道,彻底解决定曲路扬尘问题。严禁黄标车、拖拉机、大型载重车辆进入建成区。对外地进入市区载重车辆严格检查,苫盖、遮挡不达标的,整改到位后方可通行。 深化城市扬尘治理。市区主次干道全部实施机械化无尘清扫,科学洒水抑尘。如遇干燥天气,立即启动雾炮车增湿抑尘。 加强餐饮行业污染治理。建成区内所有餐饮行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处理设施,未安装的,依法处罚。彻底取缔建成区和城市近郊露天烧烤。 严禁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要严厉打击焚烧行为,强化巡查,严禁出现焚烧秸秆、垃圾及树枝杂草现象。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及时清理农作物秸秆、杂草和垃圾,清除火患。 严格散体等物料堆放场管理。所有砂石料、煤炭、炉渣、有机肥料等散体堆放场所,要实施地面硬化、物料全覆盖或全封闭储存,料场出入口要定期洒水抑尘,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 严格督导落实。市环保局要细化工作任务,挂账巡查督办,对行动迟缓、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和部门通报批评,市督查局将严格履行督查职责,加大督导力度,层层抓好落实。 |
关键词:大气,污染,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