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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曝光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保障农民工利益

来源:长城网综合 作者:张岩 2015-12-16 08: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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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年关临近,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能否及时领到工资回家过年呢?近日,河北曝光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4名欠薪老板均被判刑。据悉,自11月23日起到2016年春节前,河北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性质恶劣单位将记入相关“黑名单”,河北省还在各地开通13部农民工讨薪热线,全力保障农民工利益。

  河北省曝光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

  河北省人社厅近日曝光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4名欠薪老板均被判刑。

  2014年12月18日,梁波等11名农民工到邯郸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武安市某装饰公司负责人周东拖欠他们工资8.3万余元。经查,2014年4月27日,周东与武安市某KTV签订了室内装修工程合同,工程于2014年7月底完工。周东承诺2015年1月15日前支付工资,但逾期未支付且涉嫌逃匿。武安市城关派出所将周东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5年3月20日,周东被牡丹江市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周东无全额支付能力,经协商支付了一半工资,并取得农民工的谅解。最终,法院对周东处以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10月29日,徐沛等农民工投诉,武安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某铁矿采掘工程包工头黄祖拖欠其工资197968元。经查,有关工程于2014年7月底完工,但黄祖逾期未支付农民工工资。邯郸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向黄祖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黄祖于2014年11月10日前支付徐沛等农民工工资。之后,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经协调,黄祖向矿业公司借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而黄祖也因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2014年9月2日,20余名农民工反映被拖欠工资。经查,分包人许强挂靠河北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从山东一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清包了鹿泉西苑花园项目劳务工程。在施工期间,许强以工人工资名义从山东一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183万元工资款。但许强只给工人发放了137万元工资,擅自挪用46万元工资专用款,用作其他用途,导致西苑花园项目65名农民工无法及时、足额领取工资。鹿泉区人社局向许强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许强逾期未执行该通知书。鹿泉区人民法院判决许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10月13日,赵珍等47名农民工到滦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在滦南县嘴东美食一条街工地干活,用人单位承德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496219元。经核实,所欠工资数额准确无误,但安装公司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所拖欠工资,滦南县人社局将案件移交滦南县公安局处理。2014年2月20日,滦南县公安局将该建筑安装公司相关负责人李辉抓获归案并对其刑事拘留。2014年7月16日,滦南县法院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李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河北“讨薪热线”24小时开通

  为农民工“讨薪”,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本月起进入执法检查阶段。据悉,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已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今年12月至2016年春节前,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工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压产能、治污染限产或关停企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

  强化联合执法,对存在工资拖欠行为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吊销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要快侦、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惩处,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两个直管县(市)均已开通“讨薪热线”,农民工可按属地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性质恶劣将记入“黑名单”

  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还要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建部门将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015年河北省为17.8万农民工追讨工资18.2亿元

为农民工追讨工资。资料图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统筹抓好清偿旧欠、过程监管和案件查办,共为17.8万农民工追讨工资18.2亿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全省各级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普遍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共有7200多件欠薪案件由多部门参与处理。各级发改、工商、人社等部门建立了失信企业联合公示和惩戒机制,将13家存在严重欠薪问题的企业对外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积极推动落实各项制度机制落实。省住建厅等部门为推动工资预储金制度的落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的通知》,提出未缴存或未按规定比例缴存预储金的项目,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廊坊进一步完善了工资保证金管理使用办法。沧州新开工项目工资发放全部纳入预储金管理。

  重点难点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各地逐步规范了重大案件督办查处程序,建立健全了多部门协作处置机制。今年以来,全省共处理群体讨薪等突发事件1167件,省直接督办重大欠薪案件79件。

(据河北日报、燕赵晚报、长城网综合)

关键词:劳动报酬,农民工,利益

责任编辑:次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