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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多名男青年成“放鹰猎物”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杨东 2015-12-09 0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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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鹰,本义是指猎人将豢养的猎鹰放飞出去捕捉猎物,现在一般是指假借婚姻实施诈骗的一种犯罪形式。在衡水,就出现了这样的“放鹰”团伙,他们把“猎物”选为择偶困难的中青年男性,以结婚为掩饰,骗取受害者钱财后寻机逃离,在衡水作案多起。近日,衡水警方终于将这个“放鹰”团伙擒获,戳穿了多起婚姻骗局。

  孙大姐家住衡水故城县建国镇,儿子20多岁,先天残疾,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找到擅长说媒的刁某帮忙。

  第二天,刁某电话告知孙大姐,称已找到一个名叫丽丽的女孩。双方约好在山东德州的一个公园见面,一名60来岁的男子带着一名约20多岁的女孩如约而至,还有在德州开婚介所的陈某。陈某介绍,女孩叫丽丽,安徽人,因父母去世,便来德州投奔姨妈,跟她一起来的是她的姨父。两个年轻人当场表示愿意交往,孙大姐按刁某要求,现场交付2000元“看钱”。接下来的几天,孙大姐的儿子和丽丽在电话里越聊越热,一个星期后,刁某打来电话,称没意见就订婚,双方确定婚事后,孙大姐主动将1.4万元订金和2000元媒金交到刁某手中。

  又过了10多天,刁某找到孙大姐,称不如趁热打铁,将结婚的日子定下来。随后丽丽家人来到故城,提出要8万元彩礼,孙大姐推说过些日子再给,双方不欢而散。几天后,丽丽和两个媒人再次登门,话题又扯到钱上,孙大姐有些起疑,没往外拿。此后,孙大姐全家便再也联系不上丽丽。

  今年6月,故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建国中队中队长李来涛在西半屯镇入户走访时得知,2014年1月,村民老马的儿子被一诈骗团伙以为其儿子介绍对象为诱饵,采用“放鹰”的方式,骗走2万元。

  侦查中,民警发现在2014年至2015年6月期间,建国镇和西半屯镇发生多起婚姻诈骗案,作案手法高度相似,且都指向了同一个媒人——刁某,其中就包括建国镇孙大姐家的被骗案件。但被害人无一报案。

  专案民警侦查发现,55岁的刁某是故城县西半屯镇的农民,该系列案件系流窜结伙作案,共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充当“鹰”的女子为丽丽和燕子,在山东德州经营婚介所的马某、陈某和故城县的刁某则充当了“放鹰人”,冒充丽丽姨父的付某为东北户籍,在德州生活了20多年,和几名“放鹰”嫌疑人来往密切。

  6月23日,专案民警在福建安溪一工厂内将犯罪嫌疑人丽丽抓获。随后,刁某、陈某落网。截至10月29日,燕子和付某也相继落网。此外,嫌疑人马某因涉嫌婚姻诈骗,已被德州警方收押,专案民警依法将正在服刑的马某从德州市监狱押解到故城县看守所侦查起诉。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关键词:猎物,男青年,放鹰

责任编辑:次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