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普及新能源汽车 石家庄9类汽车享1:1补贴
记者从11月27日召开的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九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九类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比例由现在的1∶0.5提高到1∶1。河北省要求,从现在开始,全省在新增或更换城市公交车以及上述九类汽车的时候,必须换成新能源汽车,如果再换燃油、燃气车,将不予上牌。 从明年起,河北省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电动出租车。张家口、廊坊作为首批纯电动出租车试点市,将会开展50到200辆的纯电动出租车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两个城市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做好相关的配套支持工作,为在全省推广提供可复制经验。 河北把充电站、充电桩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在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社会停车场等面向个人使用的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河北省将在石家庄、张家口、邯郸三市进行充电设施建设试点,整合企业、社会、政府等多方力量,在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路边车位、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开展充电桩、充电桩群建设,形成规模效应。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等也将积极建设充电桩,省直机关率先安装,做出示范。 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拟入河北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审稿提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为推广绿色能源,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高污染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各地动态 石家庄推广新能源汽车个人纯电动汽车不受限行影响 石家庄优先在公交车、出租车等领域加大推广力度,淘汰置换的黄标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汽车。个人纯电动汽车到交管部门备案后,限行期间不受限行政策影响。 廊坊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为加快廊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了《廊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设立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资金补助范围为,在廊坊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 九类新能源汽车纳入承德市公共服务用车 日前,记者获悉,为扩大公共服务领域用车范畴,我市将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九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据了解,从现在开始,全市再新增或更换城市公交车以及上述九类汽车,必须换成新能源汽车,如果再换燃油、燃气车,将不予上牌。九类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比例由1∶0.5提高到1∶1。 辛集市优先在公交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 从河北省辛集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制定多项鼓励和引导政策,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的稳步发展和推广应用。据悉,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将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优先在公交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制定辛集市公交公司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并选定1至2条公交线路开展示范运营。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上,辛集市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用车采购范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提高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优先在公交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淘汰置换黄标公交车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应主要采用新能源汽车。出租车扩容时,鼓励成立纯电动出租车公司,切实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邢台借力协同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12月1日,邢台市河北奥捷斯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工人正在电动汽车生产线上工作。由天津奥斯电单科技有限公司在邢台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河北奥捷斯公司,与河北工业大学合作研发新能源电动汽车,日前一期生产线建成试产,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年产10万辆微型电动汽车。(据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燕赵晚报等整理) |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限行,大气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