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一个地市启动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
衡水: 经市大气办预测组与市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7日-9日,衡水市可能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达到橙色(II级)预警水平。经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2月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II级响应措施通告如下: 在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小型汽车以及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限号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殊公务用车外)。为强化措施,市区和县城区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即只限冀T号牌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邢台: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邢台市12月7日-9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2月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实行交通管制。自2015年12月8日0时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邢台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4、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12月8日零时起,宁晋县对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管制围合区域:县城区的西仓路以东、九河大街以北、和平大街以南、平安路以西围合区内的所有道路作为此次交通管制的重点区域。 此次交通管制,城区,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和0五组,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
关键词:限号限行,重污染,雾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