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四个必查”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我省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严格执行“四个必查”,在延期换证、标准化验收、诚信等级评定时,把“四个必查”执行情况作为一条硬杠杠严格把关。 “四个必查”是指: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标志。销售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同时向用户提供“一书一签”。 “‘四个必查’是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源头管控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省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安监部门要在执法检查时把“四个必查”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 围绕“四个必查”,我省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源头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人员聘用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通过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和整合融通,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把企业的交通安全诚信考评结果融入日常管理当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对运输单位进行提示告知和针对性的检查。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起、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的驾驶人上路运营。对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的运输企业,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和奖惩措施,集中发布、曝光一批危险驾驶犯罪案例,警示全社会,加大震慑力度,从源头防范重点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危化品道路运输整治力度,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提高查处效率和精确度,依法应予严厉惩处。特别是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增强部门间的工作合力。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建立危化品道路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相互通知通报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存在的问题,联合组织危化品道路运输的督导检查。对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等违规运输行为,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将发现的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登记备案,依法追究销售、灌装、运输、购买企业责任,形成部门、行业、单位监管的整体合力。 从事故统计来看,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时有发生,仅去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以上事故就有3起,造成110人死亡、20人受伤,46台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45亿元。 |
关键词:危化品,道路运输,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