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提请命名园林县城的公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5年10月至11月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沽源县、盐山县等9个县(区)申报省级园林城工作进行评审验收。专家组认为:9个县(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城区)各项指标已基本达到了河北省园林县城(城区)的标准。经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命名沽源县、蔚县、隆化县、望都县、容城县、顺平县、盐山县、故城县为河北省园林县城,鹰手营子矿区为河北省园林城区。 根据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区评选办法和标准要求,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公示期:2015年12月7日-12月16日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807153 传真:0311-87904132 2015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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