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河北全力保障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长城网 作者:王棋 2015-12-02 08:11:26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王棋 摄

   长城网12月1日讯(记者 王棋)12月1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河北省道路交通大数据新闻发布会在石家庄举办。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是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的一个固定宣传教育日,目的是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构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全国交通安全日”正值《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一个月,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几条危险驾驶罪的条款,这也是今年“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的来源。《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8月29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已于11月1日起施行。新的规定为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为扎实做好122主题活动,河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等6部委整体部署,对河北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自11月25起,全省各级各地公安、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宣传活动。

  在执法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严重交通违法、危险驾驶行为“零容忍”。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还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省交管局发布“抵制危险驾驶”主题漫画、动画,利用公交车打造“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流动风景线”,依托新闻媒体刊载播发,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关键词:交通安全日,文明出行,刑法修正案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