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的决定
(2015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 |
责任编辑:张岩
(2015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