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峰会
东亚峰会的概念最早是由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于2000年提出的,而东盟也早在1995年就决定在举办每年一次的首脑会议时,欢迎其它亚洲国家的首脑参加。1997年年底,东盟与中日韩三国“10+3”合作机制正式启动。2001年,参加“10+3”会议的东亚13国26位专家组成的“东亚展望小组”提出了建立“东亚共同体”的报告,为东亚地区合作提出了发展蓝图。2004年,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的第八次“10+3”领导人会议决定,2005年在吉隆坡召开首届东亚峰会。 在东盟的推动下,首届东亚峰会于2005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举行,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即“10+6”)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与会。与会领导人提出了17项具体领域合作倡议,签署了《东亚峰会吉隆坡宣言》。第二届峰会于2007年1月在菲律宾宿务举行,与会领导人签署了《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提出了东亚地区能源合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第三届峰会于同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与会领导人签署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2011年美国和俄罗斯加入东亚峰会,东亚峰会机制由此扩大至“10+8”。 东亚峰会作为东亚地区一个新的合作形式,致力于推动东亚一体化进程、实现东亚共同体目标。峰会为年度领导人会议机制,由当年的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峰会议题由所有参与国共同审议。 东亚峰会目前有18个参与国,即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俄罗斯8国,因此峰会也被称为“10+8”峰会。目前,峰会已初步形成经贸、能源、环境部长的定期会晤机制,但仍主要通过外长工作午餐会或非正式磋商以及高官特别磋商,就峰会后续行动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交换意见。 东盟组织提出的参加东亚峰会的三个基本条件是:应是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东盟组织有实质性的政治和经济关系。 东亚峰会机制自创立以来,秉承开放、包容、透明的理念,遵循循序渐进、由易及难、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坚持合作发展这一主题,坚持领导人引领的战略对话论坛性质,在不少领域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合作机制】 东亚峰会是年度领导人会议机制,是东盟与对话国间众多合作机制之一,它由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和主持。 2005年12月,在东盟推动下,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首届东亚峰会。东亚峰会机制由此启动。因峰会有16个参与国,即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因此峰会也被称为“10+6”峰会。 在2011年11月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六届东亚峰会上,美国和俄罗斯首次成为东亚峰会成员国,东亚峰会机制由此扩大到“10+8”模式。 东亚峰会机制自创立以来,秉承开放、包容、透明的理念,遵循循序渐进、由易及难、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坚持合作发展这一主题,坚持领导人引领的战略对话论坛性质,在不少领域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东亚峰会的扩容,特别是美国等域外大国的加入,东亚峰会不仅成为推动东亚合作的大平台,而且成为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区域合作的大桥梁。 作为“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峰会尚未建立正式的各领域和各层级支撑机制,主要通过每年定期举行的外长及高官会晤回顾峰会合作,就未来发展方向交换意见。峰会确定能源、金融、教育、公共卫生、灾难管理、东盟互联互通为重点合作领域,并初步形成经贸、能源、环境、教育部长的定期会晤机制。 |
关键词:李克强,东亚,峰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