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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专项治理电动四轮机动车

来源:邯郸日报 作者:孙秀群 2015-11-20 10: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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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少道路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自今日起,我市将在主城区开展电动四轮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

  据了解,目前,各类电池、太阳能等为动力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乱象在主城区频发,无牌上路、无证行驶、无保险等行为扰乱行车秩序,在行驶中随意调头、横穿马路、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市决定从11月20日起,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达到电动四轮机动车常态化管理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车型主要包括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的电动四轮机动车。据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属于机动车范畴的车辆,应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备案、注册、登记,取得合法车辆号牌;驾驶人应取得驾驶证、购买车辆交强险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不能依法取得车辆号牌的电动四轮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对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无牌驾驶电动四轮车辆上路行驶者,将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并做扣车处理。

关键词:邯郸,治理,电动四轮机动车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