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突出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
从11月18日召开的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突出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和招投标等环节管理,对未经风险评估或评估过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会议就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部署: ——抓好施工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工资支付主体。对于借用资质和信用不良的企业,一律不准参与投标。对于工程款未拨付到位或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组织验收并督促尽快支付相关款项,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发生拖欠工资的隐患。 ——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和联合公示制度,对存在严重欠薪问题的企业对外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吊销营业执照。严格劳务用工管理,督促招用农民工的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拖欠问题。严格招投标管理,杜绝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恶意低价中标和借用资质投标等行为。严格市场主体监管,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惩处力度,防止农民工工资被层层截留挪用。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源头,资金不到位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