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部门联合“利剑斩污”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河北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5个半月,与前两次专项行动相比,这次专项行动范围更广、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打击的重点是涉气、涉水污染重点行业;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被环保部通报或约谈,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和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重点流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的对象是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个人;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线索指向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企业;索贿受贿、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等。期间,还要组织开展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三个重点打击行动,整治一批环境污染重点区域。 今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环境污染案件违法犯罪人员及在逃人员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实坦白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到案后不如实坦白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
关键词:污染,违法,环境安全 |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