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将诺利宁纳入城镇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10月9日,记者从市城镇居民医保中心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诺利宁)纳入承德市城镇基本医保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门诊特殊病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70%。 据悉,为缓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2013年我省将独家的专利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商品名:格列卫)通过门诊特殊病形式纳入了有限度的保障范围。今年,随着国产最新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商品名:诺利宁)的上市,其最高零售价格为1316元/盒(进口药品格列卫为12200元/盒;患者正常每月服用两盒),成为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为进一步减轻此类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减少医疗保险基金压力,经研究决定,我市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诺利宁)纳入我市城镇基本医保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门诊特殊病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7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43元,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2116元。(今后将根据此类药品价格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支付办法。) 同时,原专利进口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的医保支付政策不变。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参保患者仅可选用上述一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方式。 另讯,从8月1日起,我市统一将异位妊娠归属妇科疾病,按疾病治疗予以保障,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关键词:承德,诺利宁,医保支付 |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