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年查处网络涉药案96宗
原标题:深圳6年查处网络涉药案96宗 □ 本报记者 王开广 近年来,在大量的实践基础上,深圳市药监局通过研究网络涉药犯罪的规律,逐渐摸索出“主动监测、快速甄别、专业研判、靶向定位、协同打击”的工作模式。2009年至今,深圳市药监局组织查处网络涉药案件96宗,其中深圳本地查处案件61宗,累计查扣货值1.11亿元,案值3.65亿元。 70%假药通过网络销售 据统计,目前中国70%的假药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安全性已成为影响消费者网络购药信心的首要因素。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网络交易稽查处处长王向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药监稽查工作面临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药品现代物流带来的巨大挑战,主要包括虚拟和现实融合,案源发现难;时间和空间灵活,案件切入难;法律和技术受制,调查取证难;打击和监管脱节,查处规范难等四大难题。 以打击和监管脱节为例,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通常为跨地域作案,牵涉到IP地址所在地、违法经营地、药品交付地、损害结果发生地等多个场所,各个环节分散,信息发布、假药寄递、赃款收取等环节分离,跨多个监管领域,目前各地、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操作比较困难,客观上加大查处打击的难度。 “网络涉药案件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地域跨度大、涉及监管部门多,依靠单一执法部门的传统侦查手段难以实现有效追踪,难以切入调查案件,依靠药监传统打击手段往往只能打掉其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窝点。”王向东说。 为此,王向东指出,有必要研究建立各级参与、多方合作、多地联动的涉药网络案件查办机制,各层级、各地方、各部门互通信息、会商方案、统筹部署、统一行动,从而构建各方大联动的工作平台,实现对互联网违法售药行为的有效监控和打击。 快速准确锁定打击目标 如何在大数据中寻找和监管相关的关键热点,揭示事件和产品交易的发展,采集梳理出稽查信息,确定办案方向,高精度锁定打击目标? 据王向东介绍,深圳市药监局在监察大队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网络涉药犯罪的监测与打击,引入先进技术,有效实施网络监测,并积极协调公安、通信等相关部门合力查处。根据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社会舆论等信息确定监测重心,对重点网络公众区域的药品推介、评论和交易信息进行监测,收集大量涉药信息,从中确定网络涉药交易出现频率高的药品品种、代号、暗语等关键词,从中快速甄别出参与交易的交易主体、数量等关键案源信息,形成包含案件规模等的基础数据,为案件研判奠定基础。 在此基础上,由专业执法办案人员通过立足药监系统内部的涵盖监测、分析、药检各专业环节在内的内部专业数据互通机制,为案件办理提供坚实的专业技术保障,逐一研判涉案主体基本情况、药品经营资质等信息。确定每个网络药品经营的涉案价值与交易特性,分析案件性质、案件规模,分析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案件办理的可行性。 同时,选择工信、公安等合作部门,高精度锁定打击目标,确定初步的打击方案,多地联合收网,逐一落实涉案人员、企业资质、涉案地区法律认知等问题。 王向东举例说,2013年6月,据日常监测和群众投诉发现,网上存在销售假冒隐形眼镜违法行为,办案人员三天内快速甄别1000万条数据,初步还原涉案人员通过网站宣传、网络结算交易多品种隐形眼镜为假冒产品,全国涉案人员至少为4个团伙,每个团伙3至4人,身处深圳、上海等地等关键信息,为“护瞳行动”系列案件的查处提供坚实的基础。 执法联动资源联合行刑联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保障案件的成功破获,摧毁整个犯罪网络,在查处行动阶段,药监与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联动、资源联合与行刑联接的“三联”案件查处模式,确保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参与者全部落网、主要生产设备全部查扣、主要销售和仓储窝点全部捣毁、主要网页全部关闭、主要资金链全部斩断。 王向东谈道,深圳市药监局与公安机关经侦、刑侦等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形成稳固合作关系。针对跨区域案件,分别将案情逐级向上级报告或逐级向下级通报,实现由上级部门组织统筹,具体办案部门负责,多层次、多地域、多部门联动。 在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突击检查涉案地点时,药监部门负责牵头现场检查、搜集行政违法证据、产品抽样等,公安部门负责控制犯罪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双方实现“信息联合、手段联合、法规联合”,充分发挥药监专业知识和公安刑侦手段优势,高效高质完成现场工作。 王向东认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关键是案件顺利移送。在实践中,深圳市药监局认为现场移送是最佳时机,而“四个快速”是药监部门实现现场移送的有效手段。 据了解,“四个快速”是快速定性涉案产品是否为假劣药品、快速估算货值大小以便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快速认定当事人和企业资质情况、快速提出专业法律和刑事法律适用意见以便及时准确定性案件。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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