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一条垃圾短信"赚"500元 消费维权有法可依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2015-09-21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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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记者 焦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手机经常收到一些“垃圾短信”。其中有涉嫌欺诈甚至诈骗的信息,也有各种无聊的广告。在过去,大家想就此维权,但却投诉无门。但新修订的消法为消费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麒麟科创园分局近日接到一件投诉。诉求人王先生反映:他收到一条某房地产商群发的介绍某楼盘的商业短信,但他既没有到过该楼盘看过房或留过联系电话,也没有与该房地产商有任何业务往来,该房地产商是如何知晓其本人相关信息的?王先生认为,开发商非法收集他个人的信息,就拨打热线投诉。

经过江宁区消协麒麟科创园分会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确实在未征得王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短信向其发送了房地产楼盘的商业广告。目前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该房地产商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并支付了500元作为侵权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新消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这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是严格而有效的保护。消协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信息一旦被泄露或出售,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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