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有关通报精神
9月18日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央印发的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通报的主要精神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切实从中央通报的有关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省委书记赵克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省委副书记赵勇,省政协主席付志方,省委常委陈超英、范照兵、孙瑞彬、田向利、梁田庚、焦彦龙,省政府副省长,其他省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同一切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要坚决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迁就,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差距,坚决防止通报的此类事件在河北发生。省纪委要认真分析检查我省“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实行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追究,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措施,层层传导下去,层层落实责任,使问责成为常态。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区域性、系统性不正之风和严重腐败问题要掌握情况,对没有主动采取措施或治理不力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通过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 会议要求,要主动加强日常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要严管厚爱,要及时扯袖子、咬耳朵,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及时进行约谈。各级纪检机关要始终坚持聚焦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要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关键词:责任,会议,腐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