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宗教浙江同台演讲国法与教规
图为现场谢盼盼摄 中新网杭州9月19日电 (记者 谢盼盼)“要把握好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首先,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国法至上的观念……”9月19日,一场颇具特色的演讲比赛在浙江杭州进行,来自浙江省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的代表,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发表演说,畅谈心得感受。 “国法与教规”的论坛活动,其实也是浙江省宗教界“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一。在当日论坛的演讲中,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是五大宗教代表演讲的主题。 “国法高于教规,教规严于国法。”首先上台演讲的佛教代表达照法师,鲜明地阐释了自己的看法。 达照表示,从历史角度看,中国佛教的教规是佛教制度中国化的产物,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法律之间并非截然分割,而是有内在联系,把握好国法与佛教教规的关系,首先得树立“国法至上”的观念。 他将法律喻为高压线,认为任何人,包括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都不得享有超越于法律的特权,在国法和教规彼此分离、各自调整的情况下坚持“法律优先”的原则。 无独有偶,在道教代表潘敬元看来,国法与教规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和一定意义上的统一性,国法高于教规,教规严于国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道教徒要遵从‘忠孝仁信’这种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的准则,就是遵从国法的表现。”潘敬元称。 引经据典成为当日嘉宾演讲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潘敬元说,在道教中,有明确宣称:“明有王法,幽有道法;道律治己;王律治人;二者表里,以扶世教。这就意味着,国法高于教规,二者相互配合,共同救治世风,引导人们向善行善。 在演讲中,宗教界负责人纷纷表示,宗教人士首先是具有公民身份的自然人,然后才是宗教人士,他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各宗教团体必须牢固树立“国法至上”的观念,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宗教的各项活动。 宗教界负责人还认为,宗教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只有妥善处理好国法与教规间的关系,才是宗教在现代社会的立身之本,是得以发展的先决条件。对宗教教义教规的阐释要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作出相应调整的责任。 这场演讲比赛同时也拉开了浙江省宗教团体负责人“红色之旅”学习活动的序幕。9月19日至24日,浙江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举办以“坚持中国化,实现中国梦”为主题的2015年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红色之旅”读书班,在杭州和延安两地进行学习体验。浙江省五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副总干事)以上人员,宗教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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