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 发挥陪审员参审优势
原标题:永新 发挥陪审员参审优势 本报讯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积极打造审判工作的阳光运作机制。自2010年该院确定了全部普通程序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目标以来,该院在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使用上,实行“三结合”分类选用,即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公平竞争和择优选任相结合,专业技能与案件特色相结合,针对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所在的不同领域,分类安排,最大限度发挥其优势性。(肖康)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三结合,选任,案件,优势性,普通程序,永新县,审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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