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部高校拟调整:河北1高校更名3高校升本
【核心提示】近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审批设置2015年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其中,河北1所高校申请更名,3所高校拟升为本科。公示名单显示,石家庄经济学院拟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拟升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拟升为河北护理学院,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拟升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公示名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审批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部将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进行实地考察。现将列入专家考察的36所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和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9月11日至1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9月18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向发展规划司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770,66097165。 电子邮箱:shzhchu@moe.edu.cn。 阅读延伸 石家庄经济学院 创建于1953年,前身是河北地质学院,原隶属于国土资源部。1985年6月,学校从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4月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00年经国家高教体制改革为中央与河北省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13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石家庄经济学院”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浮阳南大道6号,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高工专院校。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后几迁其址,几易其名,校名先后为河北水电学院、河北水利学院等。1970年迁至沧州市,校名为河北水利专科学校,简称“河北水专”,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校名定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河北工专”。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始建于1964年,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国办全日制普通医学高校,为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1981年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学府,位于秦皇岛北戴河区,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环保系统的“最高学府”和培养环保人才的“黄埔军校”。 |
关键词:高校,更名,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