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群慧:防止资产流失是国企"混改"关键问题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记者 马常艳)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指导意见昨日发布。《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定要在上下结合、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改革细则,然后才能全面协同推进,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关键问题。 黄群慧表示,既避免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又能够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试点先行、协同推进"的改革路径和方法论原则,然后才能全面协同推进,做到"蹄疾而步稳"。 黄群慧说,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重点应该是积极推进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而制定具体规则和程序、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保证进一步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下规范运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分类试点,寻找突破口,总结经验,形成操作规范。在试点中前行,在具体实践操作,不断发现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进行知识的积累,最终形成操作的规范。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加强经验交流,全国各地相互促进,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规范。 “相对于国务院国资委试点先行的做法,一些地方政府将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掺股比例、国有资本证券化比例等作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量化考核指标,这是不妥的”, 黄群慧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说,在改革试点没有开展之前,制定这种改革方案,使改革方案成为彰显政绩目标和决心的“改革大跃进规划”,这种政府主导的急于求成的心态会加大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发展混合所有制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改革。需要统筹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试点和规范的关系,渐进和突破的关系。黄群慧认为,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看,在中央层面,主要解决垄断行业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地方层面则着重解决地方融投资平台、城市公共服务业等改革,一些影响大的问题也可由地方先行试验;从试点和规范的关系看,一方面要建立容错机制、允许试点创新,并以此为基础上不断形成规范性的政策指导,另一方面也要通过规范,设定基本的试点创新"底线";从渐进和突破的关系看,既要通过渐进开展积累相关经验,激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要敢于面对难点攻坚突破,突破改制重组的瓶颈。在协同推进上,要处理好三个协同。一是行业协同,就是要把握发展混合所有制节奏,既要加快竞争性领域改革步伐,又要攻坚克难,突破垄断行业的改革,相互借鉴经验;二是制度协同,要协同推进公司治理、产权和资产交易、资本管理、人事和分配制度等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进度协同,要把握好试点先行、细则制定和全面推进的时间协调。 黄群慧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之所以受到很大的争议和阻力,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可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混合失当"问题,这使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关键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最可能发生的地方是优良企业、优良资产、优良业务线,并可能通过潜在利益、资产评估、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渠道发生。 基于此,黄群慧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重点采取两个方面的关键举措:一是统一政策标准,分企审批,即制定统一政策标准,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些重要事项有政策标准作为依据,同时每个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必须上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批。二是统一产权管理,建立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加强产权交易的监管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做到混合前公平评估、混合中阳光操作、混合后规范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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