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斌:深刻领会 准确把握 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 李胜斌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身处一线、重任在肩的巡视干部,更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使条例成为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强有力的规范”。 一、深刻理解条例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 修订条例是党中央适应新形势和实践的新发展作出的重大调整,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制度利器。条例根源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而生,是对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充实完善,是做好巡视工作的总遵循。条例将巡视实践创新成果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是做好巡视工作的“指南针”。条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聚焦发现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是做好巡视工作的有力武器。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条例站位高远,内涵丰富,系统全面,学习贯彻条例应当做到三个“准确把握”: (一)准确把握巡视范围和内容。条例对巡视的范围和对象进行了重新明确,重在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我们在第二轮巡视中,及时将法检“两长”纳入监督范围。条例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充分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巡视中,我们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进驻伊始,就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超标用房的13名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并对负有监督责任的6名纪检干部进行问责。同时,按照省委要求,及时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等事项纳入巡视范围,督导被巡视党组织严肃纪律、落实责任。条例对廉洁纪律强调紧盯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对组织纪律强调紧盯违规用人、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调紧盯“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二)准确把握巡视方式和程序。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共13种。这些方式的综合运用,相互印证、互为依据。在方式运用上,我们针对涉农资金种类多、体量大、问题多发易发的实际,邀请专业人员协助开展专项检查,取得很好效果。程序规定是条例的基本内容,单设一个章节,共12条,既相互独立,又环环相扣,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条例对巡视权限进行了明确,保证了巡视工作的“零违规、零差错、零失误”。 (三)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条例提出“派出党组织要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研究并决定成果运用”、“实行巡视情况双反馈”、“规定整改情况双报告”、“赋予巡视机构督办职责”等硬性要求,对问题线索移交、整改情况反馈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明确,在机制上倒逼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利于防止巡视时“雨过地皮湿”、巡视后“风吹地皮干”,确保巡视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 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视工作 全面贯彻执行条例,是对每一名巡视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巡视干部的政治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聚焦问题。要树立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始终把聚焦发现问题贯穿巡视工作的每个环节。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小官巨腐”,准确出击,“老虎”“苍蝇”一起打。 (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贯穿巡视工作始终,“抓早抓小抓苗头”,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要坚持边巡边查、立行立改,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让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让违法乱纪成为极少数。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主动发现移交,提出处理建议。 (三)坚持创新方式方法。要在严格依规依纪巡视的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发展。综合运用条例赋予的方式权限,见微知著、由表及里,精准发力,使针对性更强、震慑力更大。 (四)坚持用好巡视成果。要放大巡视效应,把成果运用作为根本落脚点。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盯紧盯死,确保整改到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查深查实查透。对普遍性问题,既要严肃处理、大力解决,更要刨根问底、追根溯源,善于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查找原因,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每名巡视干部都要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条例来指导和规范巡视实践,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真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
关键词:准确把握,深刻领会,涉农资金,从严治党,四个着力 |